大庆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大庆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污泥集中处置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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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50000 元 采购方式:

项目需求详情
一、项目基本情况

大****发电厂配套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建址位于**市**区******发电厂院内,建设规模5008.9平方米。项目主要建设3台500吨/日机械炉排炉,配套2台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另配套300吨/日(含水率80%污泥计)污泥干化系统及干污泥入炉设备。项目总投资为90699万元,其中垃圾处理系统总投资为79981万元,污泥处理系统总投资为10718万元。污泥处置费为340元/吨。
二、服务期
服务期限:自签订采购合同起30天内出具审计报告。因送审资料不全、且严重影响评审工作的,时间相应顺延。
三、费用结算
乙方(中标单位)完成审计并出具报告后,经验收合格,乙方出具费用发票,****城管局)向市财政履行支付程序,阶段性付款。如审计结果需要财政部门复核,需复核完成后履行审计费用结算程序。
四、其他要求
1、负责本项目审计人员要求人员固定,不得中途变动。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多个类似项目审计经验。
2、乙方应依法依规开展审计工作,审计报告应严格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文件要求,达到国家规章或行业标准。
3、严禁乙方与被审单位串通、虚假审计,如发现此现象存在,取消其中标资格,不予支付审计费用,并进行追责处理。
4、经验收,如审计报告及报表数据出现错误,乙方应立即改正。如出现严重错误影响报告使用的,或经财政部门复核存在严重错误的,将扣减审计费总额20%。
5、成果提交。乙方审计报告验收合格后,应提供纸质版审计报告、数据报表4份,电子版(U盘)1份。

项目名称:大****发电厂配套污泥集中处置财务决算审计服务

项目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服务周期:30天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无。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无。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异议处理项:如有异议请电话咨询采购人,采购流程问题请咨询平台运营。

发布时间:2026-10-12 14:43:15

采购编号:****

座机电话:0459-****166

服务实施地:**省**市**区体育街9号

采购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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