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创独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汽车、摩托车及各类工程车辆橡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阶段性)

审批
安徽-黄山-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汽车、摩托车及各类工程车辆橡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阶段性)》
更新时间:2026-10-12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 [2017] 4号,现对《****汽车、摩托车及各类工程车辆橡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阶段性)》进行网站公示,公示日期: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1月6日。2026年10月10日,****根据《汽车、摩托车及各类工程车辆橡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监测报告表 (阶段性)》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指南、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是一家从事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部件制造****公司,成立于2025年9月8日,公司注册地址为**省****经济开发区黟七路2号。2025年计划投资建设 汽车、摩托车及各类工程车辆橡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 ,项目租用原******公司厂区,改造厂房建筑面积约4470.2平方米。环评设计新购置密炼机、开炼机、成型机、硫化机、检测设备等若干台套,并配套建设配电房、环保设施等其他公共附属设施,进行汽车(含新能源汽车)、摩托车(含新能源电瓶车)及各类工程车辆的减震、制动等关键橡塑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建成后达到2亿件橡胶零部件生产规模。
验收阶段达满产2亿件橡胶零部件生产规模,剩余2台密炼机、3台开炼机、2台预成型机、3台检测设备尚未建设,其中密炼、开炼、预成型工序委托****代加工,其余设备不影响产能,待后期建设后再次开展验收。因此属于阶段性验收。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项目委托******公司2026年1月编制完成《****汽车、摩托车及各类工程车辆橡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6年1月27日****分局《关于****汽车、摩托车及各类工程车辆橡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黟环审〔2026〕2号),同意项目建设。2026年1月开始建设,2026年6月,本项目满产2亿件橡胶零部件全部完成建设,2026年6月29日完成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登记编号:****)。
项目于2026年1月开工建设,2026年6月阶段性工程竣工,2026年7月-2026年9月项目进行调试,2026年9月,项目生产设施及配套环保设施运行稳定,对项目(现阶段)进行验收监测。项目从立项至调试过程中无环境投诉及违法记录。
(三)投资情况
****汽车、摩托车及各类工程车辆橡胶零部件的研发生产项目环评预计投资为5800万元,环保投资为15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2.59%,项目现阶段实际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废气治理措施35万元、噪声治理措施5万元、固废治理1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1.67%。
(四)验收范围
阶段性验收:
1、产品规模:年产2亿件橡胶零部件;
2、工程建设:
主体工程:改建2栋厂房,分别为1#建筑物、2#建筑物;
生产设备:现阶段建设生产设备25台硫化机、10台矩形圈切割机、9台检测设备、16台其他辅助设备、1台冷却设备;
环保工程:二级活性炭+UV光催废气处理设备1套+15m高排气筒;
其他工程:雨水排口阀门、危废库、一般固废暂存间。
二、工程变动情况
(1)功能区变动
本项目实际建设内容中1#建筑物内1#-4区域、1#-5区域功能变动,其中1#-4区域原设计布置成型机2台、1#-5区域原设计布置密炼机2台及开炼机3台,实际成型机、密炼机、开炼机暂未建设(后期建设后开展验收),1#-4区域、1#-5区域功能变动为辅助用房。
(2)设备变动
硫化机原环评设计20台,实际25台,多出5台;矩形圈切割机原环评设计6台,实际10台,多出4台。其中硫化机属于影响产能及产废气设备,设备数量增加,生产能力增大25%,未超过30%,且经调整设备负荷,产能亦未增加;矩形圈切割机不影响产能,且不属于产污设备。
对照2020年发布的《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上述变化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水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项目餐饮废水经隔油池收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二)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阶段性验收时密炼和配料工序暂未建设,委托代加工,待后期建设后再开展验收。阶段性验收时硫化工序废气臭气浓度、丙烯腈、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催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及落实情况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和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声设备、基础减振、安装隔声窗、消声装置等处理后,使项目运营生产过程中厂界噪声西南侧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西北侧、东北侧、东南侧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一般废物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置;不合格原材料原厂家回收;各类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市****公司处置。
各类固体废弃物得到妥善处理处置。项目产生的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项目雨水总排口设置控制总阀,保障事故状态下雨水、消防水、事故污水不外流。危废间区域重点防渗处理,其余如办公区、道路等一般防渗处理。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环保设施处理效率
1、废水治理设施
项目餐饮废水须经隔油池收集后和生活污水一起经化粪池收集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
根据验收监测,排放的污水污染物中pH值监测范围为7.5-7.7,化学需氧量监测浓度范围为149-168mg/L,悬浮物监测浓度范围为43-73mg/L,氨氮监测浓度范围为3.24-3.41mg/L,五日生化需氧量监测浓度范围为54.7-56.5mg/L,均达到《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要求。均达标排放。满足环评及批复中要求。
2、废气治理设施
阶段性验收时硫化工序废气臭气浓度、丙烯腈、非甲烷总烃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UV光催装置处理后,尾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气筒达标排放,生产过程未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
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有组织废气中P1排放口臭气浓度范围值549-854、丙烯腈排放浓度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值为1.84-2.11mg/m3;厂界臭气浓度范围为11-19,丙烯腈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0.32-0.82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0.82-0.98mg/m3。检测值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GB34/4812.6-2024)橡胶制品工业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丙烯腈有组织废气、厂界丙烯腈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GB34/4812.6-2024)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项目环境防护距离为西北侧厂界外88.3m、西南侧厂界外69.2m、东南侧厂界外85.9m、东北侧厂界外77.2m。该环境防护****学校、医院、集中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建筑物。经核查,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无环境敏感点,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
3、厂界噪声治理设施
验收监测期间,根据厂界噪声监测结果显示,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噪声,经过采取相应的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以及距离的衰减,西南侧厂界周侧1m的噪声昼间最高56.2dB(A),夜间最高46.1dB(A),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西北侧、东北侧、东南侧厂界昼间最高54.6dB(A),夜间最高45.1dB(A),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符合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的要求。
4、固体废物处理措施
项目运营期固废生活垃圾委托环卫清运;一般废物不合格品、边角料、废包装材料外售处置;不合格原材料原厂家回收;各类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市****公司处置。符合项目环评批复文件的要求。
项目产生的废弃物均得到妥善处理,对环境影响很小。
5、辐射防护设施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二)污染物排放情况
1、废水
项目于废水排放口设置污水排放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项目现阶段外排污水排放满足《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2中间接排放标准,达标排放。
2、废气
有组织废气中P1排放口臭气浓度范围值549-854、丙烯腈排放浓度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值为1.84-2.11mg/m3;厂界臭气浓度范围为11-19,丙烯腈未检出,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0.32-0.82mg/m3;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范围为0.82-0.98mg/m3。检测值挥发性有机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废气、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GB34/4812.6-2024)橡胶制品工业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厂界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排放限值;丙烯腈有组织废气、厂界丙烯腈无组织废气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第6部分:其他行业》(GB34/4812.6-2024)限值要求,达标排放。
3、厂界噪声
项目于厂界1m处设置噪声监测点位,由监测数据可知,运营期生产过程中西南侧厂界周侧1m的噪声昼间最高56.2dB(A),夜间最高46.1dB(A),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西北侧、东北侧、东南侧厂界昼间最高54.6dB(A),夜间最高45.1dB(A),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达标排放。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均能得到有效处置,各废物的处置均签订处置协议,达标处理。
5、辐射
项目无辐射源,无需辐射防护设施。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项目验收监测结果,项目废水、废气、噪声均达标排放,对外界环境影响较小。
六、验收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中所规定的验收不合格情形对项目逐一对照核查,得出项目验收结论为满足阶段性验收要求,验收合格。
http://www.****.com/uploads/soft/261012/2_****445411.pdf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