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同江市街津口转播台UPS不间断电源组比价采购需求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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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2026****转播台UPS不间断电源组
项目编号: ****

项目基本信息

采购单位:****
报价截止时间:2026-10-16 09:00:00加急标书代写
项目预算(元):95560.00
联系人:崔先生
送货地点:**省**市**市大直路西段****
到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个日历日到货
签约时间:成交公告发布后2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仅面向中小企业:是
小微企业优惠率(%): 无

售后服务要求

免费维修质保期: 2年
电话支持响应要求: 7*12小时
售后上门服务年限: 3年
售后上门服务时限: 接到报修后12小时

踏勘需求

踏勘地点:街津口北山机房
踏勘时间:2026-10-14 09:00:00

采购产品需求清单

序号 商品分类 产品名称 参考品牌 参考型号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是否允许进口商品报价 现货要求 原装正品要求 技术指标
1 其他机房辅助设备 UPS电源组 商宇 GP3340K 台 1 否 是 是 1、本项目采用商宇工频型UPS ≥1台(参考品牌型号:商宇GP3340K),380V输入输出,容量不低于40kVA/36kW;UPS主机必须匹配原机房商宇配电设备;2、UPS主机须满足YD/T 1095-2018《通信用交流不间断电源(UPS)》标准要求,提供投标同型号产品泰尔认证证书及第三方检测报告复印件佐证,并加盖厂家公章;3、本项目应采用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单节蓄电池标称电压12V,单节蓄电池容量:≥100Ah;数量≥64块(参考品牌型号:商宇GW12100),4、本项目要求UPS主机与蓄电池应为同一品牌;5、蓄电池须满足YD/T799-2024《通信用阀控式铅酸蓄电池》标准要求,应提供本项目投标蓄电池产品同型号的泰尔认证证书及投标产品同型号泰尔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厂家公章;6、配套相应电池柜,柜体采用优质冷轧钢板制造,承载能力大,整柜静电喷塑、柔光、耐磨、防腐蚀、经久耐用。可容纳12V100AH电池64只(参考品牌型号:商宇C-32);7、柜体中配有64只成品蓄电池及连接线缆并配有电池并组线及电池组到主机间电缆;8、提供供应商报价型号相符的产品原厂商授权书;9、提供产品厂家原厂正品整机证明;10、提供出厂合格证书;11、提供售后服务承诺;12、送货上门,现场安装、调试、技术培训服务;13、供应商需提供已有现场踏勘证明文件。由于此次采购设备属于专用设备,设备尺寸及使用方法等需要与单位原有设备兼容,为了避免恶意竟标,要求踏查当日,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未进行现场证明的供应商竞标无效。统一踏勘安排如下:踏勘时间:2026 年10月14日上午 9:00,逾期不再受理踏勘报名(非市区需提前电话预约踏勘报备);集合地点:街津口北山联系人:秦主任,电话:152****7770。踏勘要求:本次踏勘由采购人统一组织,交通、人员等所有费用及交通工具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踏勘人员须具备相应专业能力,就设备参数、功能匹配、配套对接等问题现场咨询答疑,并说明产品及安装初步方案;到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备查。踏勘完成后可向采购人申领《现场勘察证明》,不符合要求的,采购人有权不予出具。乙方须在 2 日内完成合同签订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历日内完成全部设备安装、调试工作。负责现有设备上山送货上门、包括与地方电业局沟通接变电台供电连接,现场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服务。
比价采购规则:

1.电子卖场供应商用其上架销售的商品可参与比价报价。

2.采购人按照电子卖场交易商品品目、《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文件编制及评审活动禁止行为清单(试行)》及各地区制定的禁止行为文件所规定内容,设定和发布商品的比价需求和初步意向价格,不应将多种商品的比价项目作为一个比价项目发布。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参与报价则表示默认满足并接受采购需求项目要求。

4.供应商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设定的初步意向价格和供应商上架在售的同款商品价格。

5.其他资质文件:

①供应商响应的若为进口商品或品牌商品,需提供生产厂家或一级经销商授权。(品牌商品名单详见:https://hljcg.****.cn/mall-view/information/detail?noticeId=962649)

②供应商响应的若为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应提供《生产厂家自产自销商品证明》和具有合法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检测(检验)报告或证书等必要的证明。

6.比价报价时间截止后,采购人应在满足比价条件并参加报价的供应商中选择排名价最低者成交,应当自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不应以比价需求发布阶段未列明的技术参数、产品功能为理由拒绝成交。如需废标的,需在备注栏填写充分、合理的废标理由,无法提供相关情况的,不得废标。

7.比价报价期间,供应商只能报价一次,报价后不可修改报价产品的技术参数、服务标准、证明链接、产品报价等任何信息。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比价项目。

9.供应商报价相同且符合报价规则的,应选择最早报价的成交。

10.对小微企业实行价格优惠政策。比价项目如关联了不专****政府采购计划,采购人应按照我省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填写对小微企业执行的价格扣除比例。供应商响应的所有商品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供应商应上传针对商品生产厂家的《小微企业声明函》,系统自动用扣除后的价格比价、排名,实际成交价为未扣除价格前的供应商响应报价。

11.产生成交结果后,供应商应72小时内确认订单,不可不确认订单或以商品价格错误、商品无库存、物流无法配送等不正当理由取消订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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