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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委于2025年10月14日对你单位所申报的**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出具了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发改审批〔2025〕322号)。现根据你单位提交的《关于申请**县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理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变更初步设计批复的报告》(建办〔2026〕78号),同意将项目建设内容变更为“1、垃圾分类设施提标改造工程:**生活垃圾分类设施137座;2、新增2辆新能源生活垃圾转运车;3、餐厨(厨余)垃圾处理改扩建工程:改扩建现****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扩建至30吨/天;4、大件垃圾处理工程:****中心,设计处理规模10吨/天”。项目总投资变更为“约6506.29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