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地点:中拍平台
拍卖时间:2026-10-22 10:00
预展地点:****公司进行踏勘
预展时间:2026-10-20~2026-10-21
受委托,我公司将对一批货车以整体打包方式进行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标的名称:一批货运车辆(9辆)
参考价:67000元。
竞买保证金:35000元。
加价幅度:2000元/次。
具体车辆信息如下:
| 序号 | 车牌号 | 品牌型号 | 车架号 | 发动机号码 | 表显里程(km) | 初次登记日期 |
| 1 | 甘LP1601 | 依维柯牌NJ5044XXY3C | LNYPBAA30FVT01928 | 15K2091 | 187895 | 2015-12-08 |
| 2 | 甘LP1662 | 依维柯牌NJ5044XXY3C | LNYPBAA3XFVT02147 | 15K2680 | 165790 | 2015-12-08 |
| 3 | 甘LP1681 | 依维柯牌NJ5044XXY3C | LNYPBAA3XFVT01922 | 15K2445 | 186306 | 2015-12-08 |
| 4 | 甘LP1682 | 依维柯牌NJ5044XXY3C | LNYPBAA32FVT02000 | 15K2442 | 160450 | 2015-12-08 |
| 5 | 甘LP1683 | 依维柯牌NJ5044XXY3C | LNYPBAA32FVT01929 | 15K2088 | 190030 | 2015-12-08 |
| 6 | 甘LM8572 | 依维柯牌NJ5044XXY3C | LNYPBAA37FVT02090 | 15G1865 | 111971 | 2015-12-15 |
| 7 | 甘L51938 | **牌DFL5203XXYA2 | LGAX4C358E****055 | ****6767 | 415536 | 2014-11-04 |
| 8 | 甘L51856 | **牌DFL5203XXYA2 | LGAX4C356E****054 | ****6764 | 432640 | 2014-11-04 |
| 9 | 甘L52052 | 庆铃牌QL5101XXY9LARJ | LWLDAR9K8FL004832 | A43843 | 365965 | 2015-12-07 |
注: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本次拍卖车辆不含车辆号牌,本批车辆仅整体打包处置,不拆分、不接受单车竞买!
二、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国境内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人提交竞买申请时需提供有效证件原件。
三、展示时间和地点:
1.预展时间:2026年10月20日至2026年10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至17:00)。
2.预展地点:****公司进行踏勘。
四、报名时间和地点: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1日,与我公司联系报名。
五、拍卖时间:2026年10月22日10时。
六、拍卖地点:****协会网络拍卖平台。(https://paimai.****.cn/)。
七、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2026年10月21日17****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标书代写
八、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 户 名:****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桥滨支行
账 号:2702 1501 0400 09708
九、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按现状拍卖,竞买人须实地踏勘标的,拍卖人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或图片都仅供竞买人参考,不视为对拍卖标的品质的承诺和担保。本次拍卖不接受单车竞买、拆分竞买,凡参与报名即视为同意整体竞拍全部 9台车辆。
2.竞买人须到标的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期间产生的费用或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竞买人在报名时还需提交签字并盖章的《标的踏勘声明》。
3.竞买人一经递交竞买登记表并交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公告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完全了解本次拍卖及过户相关政策规定,自愿接受标的全部现状及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责任与风险。
4.本次拍卖车辆为二手车,本次拍卖车辆可能存在标识更换、座椅增减、车辆改装、无法过户、逾期未年检、脱保等问题,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处理,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拍卖只对车辆进行拍卖,不含车牌。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优先扣除拍卖佣金后,剩余部分自动转作过户保证金,****银行转账、网银转账等方式在拍卖成交当天18时前向拍卖人指定账户缴清成交价款;买受人在办理完过户、转籍及车辆交割后,须将过户证明(登记证、****公司过户联系人手机,在我公司收到过户证明后5-7个工作日内,将过户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其他未成交竞买人交纳的竞买保证金,拍卖人将于拍卖会结束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
6.自 2023年1月1日起,对自然人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出售持有时间少于1年的二手车达到 3 辆及以上的,汽车销售企业、二手车交易市场、拍卖企业等不得为其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予办理交易登记手续,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竞买人在参与竞拍前,应充分了解本规定,如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车辆无法开具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或不能过户等其他事项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7.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成交价款0.15%的软件使用费。
十、拍卖咨询电话:
135****1531(朱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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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