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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0305MA3PDT2LXP | 建设单位法人:沙良琪 |
| 沙良军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 ******工业园纬三路233号 |
| 年产5万吨高分子降解材料及制品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53-塑料制品业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工业园233号 |
| 经度:118.203830 纬度: 36.808000 | ****机关:****环境局**分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19-08-29 |
| 临环审字〔2019〕13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0-09-27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50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0305MA3PDT2LXP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尚石****公司 |
| ****0303MA3MP6MN30 | 验收监测单位:**尚石****公司 |
| ****0303MA3MP6MN30 | 竣工时间:2020-12-02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9-08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10-08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网站公开 |
| 临环审字【2019】136号 关于****年产5万吨高分子降解材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 经审查,对你公司《****年产5万吨高分子降解材料及制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民通****公司),提出审批意见如 下: 一、该项目建设地点位****工业园纬三路233号淄****公司厂区内,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包括高分子改性功能材料(母料)6000t/a,塑料颗粒5000t/a;二期高分子改性功能材料(母料)24000t/a,冷缩包装膜10000t/a,塑料分装5000t/a,形成年产5万吨高分子降解材料及制品项目。根据环评结论,该项目符合《****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大武地下**集区建设项目准入实施细则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46号)、《****政府关于同意调整大武地下**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范围的批复》(淄政字[2019]26号)及《****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大武地下**集区保护修复区划分方案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8号)的要求,符合国家及当地政策要求,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可行,经征求局领导及各科室意见,均无异议,同意该项目按照环评工艺及地点进行建设。 二、该项目在日常环境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并须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防渗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用有效的防渗措施。生活污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5)中相关标准后依托淄****公司排水管线,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加强各生产工序管理,投料、预混搅拌、切粒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1#、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车间设置的15米高排气筒(Y1、Y2)排放,确保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要求;密炼、挤出、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2#、4#光氧活性炭处理一体机处理后,通过各自车间设置的15米高排气筒(Y1、Y2)排放,确保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第2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相关标准要求。加强车间管理及厂区绿化,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无组织掉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标准票求,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相关标准要求。 3、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求。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处理;废灯管、废机油、废活性炭都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 4、车间采取密封、隔音、减震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5、根据环境风险评价、环境应急预案和厂区实际现状,熟练掌握厂区的所有风 险源及相应的应急措施,建设相配套的事故应急设施,配备应急物资、设备,在非 事故状态下不得占用,并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加强环境风险管理,对风险评价实行 动态管理,保证事故发生时立即进入应急状态,确保环境安全。 三、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四、该项目若遇规划布局调整,须无条件停产并按规划要求进行搬迁,若遇环境信访或污染事件,经查实须立即停产整治。若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向生态环境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项目建成后,要按照《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要求,及时组织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环境局**分局 2019年8月29日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内容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建设地点位****工业园纬三路233号淄****公司厂区内,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环保投资30万元。该项目分两期建设,一期主要包括高分子改性功能材料(母料)6000t/a,塑料颗粒5000t/a;二期高分子改性功能材料(母料)24000t/a,冷缩包装膜10000t/a,塑料分装5000t/a,形成年产5万吨高分子降解材料及制品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内容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投料、预混搅拌、切粒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1#、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车间设置的15米高排气筒(Y1、Y2)排放,确保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要求;密炼、挤出、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2#、4#光氧活性炭处理一体机处理后,通过各自车间设置的15米高排气筒(Y1、Y2)排放,确保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第2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相关标准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内容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该项目在日常环境管理中必须严格落实环境影响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 1、加强原材物料管理,物料储存区、生产装置区、道路运输区地面防渗硬化;及时对地面进行清理,确保厂区地面干净、整洁。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厂区给排水管网系统,用有效的防渗措施。生活污水满足《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CJ343-2015)中相关标准后依托淄****公司排水管线,通过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 2、加强各生产工序管理,投料、预混搅拌、切粒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后,分别经1#、3#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各自车间设置的15米高排气筒(Y1、Y2)排放,确保有组织废气排放浓度满足《**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表2中重点控制区要求;密炼、挤出、吹膜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经2#、4#光氧活性炭处理一体机处理后,通过各自车间设置的15米高排气筒(Y1、Y2)排放,确保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第2排放限值,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相关标准要求。加强车间管理及厂区绿化,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确保废气无组织掉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排放限值及《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标准票求,同时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相关标准要求。 3、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求。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处理;废灯管、废机油、废活性炭都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 4、车间采取密封、隔音、减震等措施,控制设备噪声,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内容一致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建立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环保设施运行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其管理和实际运行操作能力,确保各类污染物处理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和各项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 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批复内容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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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布袋除尘器 | 《**省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3 | 与环评批复一致 | 手工监测 | |
| 2 | 活性炭处理设备 |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 | 与环评批复内容一致 | 手工监测 |
| 1 | 按固体废物“**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残次品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理外运处理;废机油、废活性炭都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管理的相关规定妥善收集、储存,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并做好转移台账记录,不得随意弃置。 | 本项目实际固废产生环节及处理措施与原环评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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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