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乐府办发〔2022〕21 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目前住房保障工作实际,现就**县中大府保障性租赁住房(第二期)配租方案公告如下:
一、房源主体此次保障性租赁住房2号楼70套,产权为****,由该公司运营管理。房源配租对象资格****保障中心按照《**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组织实施。二、房源情况中大府保障性租赁住房2号楼70套(三室二厅)。位于迎宾南大道中大府小区,均为现房。
三、配租对象保障性租赁住房不设置收入门槛,县**无住房的**民、青年人以及公租房摇号未中签家庭可以家庭为单位申请,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县本级户籍青年人家庭(主申请人45 周岁(含)以下的成年人):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提供婚姻承诺)、就业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单位证明任选其一),签订授权核查书。县本级户籍指:****社区、****社区、**社区、桥背社区、芜塘社区、前坪社区、**社区、**社区、**社区、南门社区户籍。
2.非县本级户籍**民家庭:提供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单身提供婚姻承诺)、就业证明(提供连续稳定工作6个月以上、工资流水凭证或社保缴纳证明),签订授权核查书。
限制性条件:
1.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县**规划范围内无自有住房、无租住公房;
2.未享受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相关政策。
四、申请时间及地点
申请时间:2026年10月10日至2026年10月16日
1.第一期未中签及轮候库符合条件家庭:****保障中心二楼220室填写申请户型确认表,无需重复资格审核。
2.新申请家庭:携带相关材料原件****服务中心住房保障窗口办理登记,现场签订授权核查书。
****中心对新申请对象开展资格审核,审核结果公示7个自然日,公示无异议纳入轮候库。
五、配租方式
本次房源采用等额、差额两种公开摇号方式配租:
等额摇号方式指:①已承租**小区公(廉)租房、人均保障面积不足(15平方米),自愿申请调配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家庭(原承租公(廉)租房必须腾退);②优先配租对象人员(城镇低保、伤残退役军人、专业人才等优先对象)。
差额摇号方式指:在等额摇号完成后仍有剩余房源,面向社会公开配租。摇号方式:申请户数≤房源数实行等额摇号;申请户数>房源数实行差额摇号。
1.摇号。根据申报家庭的选择,按房屋类型分别进行现场公开摇号。****公证处全程公证,****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县纪检监察派驻组、社区等人员参与,对摇号全过程进行摄像留证,并由到场的申请家庭代表进行摇号。
2.公示。将摇号分配结果公示7个自然日。
3.配租。公示完成后,****管所以电话或消息的方式告知申请人,申请人应在接到通知后10天内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其它****保障中心房管所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入住手续。
4.放弃。中签申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租赁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签订合同的除外)。
六、租金标准
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按建筑面积收取,每月每平方米4元(等额摇号与差额摇号中签人员适用同一租金标准,不实行差别定价)。
七、物业服务费
物业服务费按房产测绘实测面积收取,具体收费标准依据相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事项
本公告所涉天数均为自然天。未尽事宜按照《**省公共租赁住房配租管理办法》(赣建字〔2025〕13号)、《**县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实施办法》(乐府办发〔2022〕21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