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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2日我局对**市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18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876—****438
通信地址:**市**路167号
邮 编:66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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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 号 | 发文时间 |
| 1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云铝**危废暂存库改造项目] | 文环环评〔2026〕116号 | 2026年10月12日 |
| 2 | ****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中国石****公司****公司****加油站增设LNG加气项目] | 文环环评〔2026〕117号 |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