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持有的******公司不良债权进行处置。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止2026年5月20日,****持有******公司贷款本金1,728.57万元,利息1,056.67万元,代垫费用12.60万元,债权合计2,797.84****法院判决为准)。资产所在地为**省**县,担保方式为抵押、保证。
(一)抵押物情况
抵押物位于**市**县**乡东白土村房产4处,土地1宗。其中:抵押4处房产中有3处为工业厂房,建筑面积合计20,175.00平方米,办公楼1处,建筑面积1,118.66平方米;抵押土地用途为工业,面积59,036.0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63年8月13日。
(二)保证人情况
本项目保证人为**县****公司、王元、王桂云、王红珊、肖木雷。
(三)债务人情况
债务人******公司成立于2013年8月7日,注册资本为1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王元,工商注册号为230********896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279796,注册地址为**省**市**县**乡后道老村,经营范围包括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
(四)诉讼情况
该项目已诉讼,并取****人民法院作出(2019)黑02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已向法院申请执行,抵押物司法评估过程中。
二、处置方式
债权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淘宝、京东、百昌、****交易所、产权交易所等网络交易平台公开挂牌竞价转让、拍卖转让、要约邀请竞价转让等方式处置。
三、交易对象资格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但以下人员或机构不得受让资产:
(一)国家公务员、****公司工作人员;
(二)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
(三)债务人、担保人为自然人的,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
(四)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
(五)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
(六)不符合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主体;
(七)****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四、交易条件
一次性付款。
五、公告发布日期及有效期限
本公告发布日期为2026年10月12日,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有效。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上述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工作日受理对上述债权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我公司对本次拟转让的债权信息与债 权最终实际情况是否一致不做任何承诺与保证,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公司了解债权情况,自行调查 判断并自行承担购买债权后可能存在的风险。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王先生 冯先生
联系电话:0451-****3228 0451-****3800
通讯地址:****岗区红军街10号
邮政编码:150001
纪委办公室/审计部联系人:黄女士
联系电话:0451-****8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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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