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贵州省分公司对贵州省兴义市汇源煤焦有限责任公司1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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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省**市****公司1户债权资产的处置公告 公告日期:2026-10-10

****拟对持有的**省**市****公司1户债权资产进行公开处置,现予以公告。


债务企业名称:**省**市****公司

所 在 地:**省**市

债权总额:60,825,711.01元

担保方式:抵押、保证

一、债权基本情况

截至基准日2026年8月20日,债权总额为60,825,711.01元,其中本金35,528,911.16元,利(罚)息、复利、迟延履行金共计25,296,799.85元,其他费用0.00元,担保方式为抵押和保证。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其他费用等按借款合同(或相关协议)、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计算****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为准,保证****法院生效判决为准,债权基本情况详见下表:

基准日:2026年8月20日,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债务人

名称

借款合同编号

本金余额

利(罚)息、复利、违约金

其他费用

债权合计

诉讼情况

担保情况

**省**市****公司

****

19,945,000.00

9,835,368.16

0.00

29,780,368.16

待申请执行

抵押:①**省**市****公司,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省**市威舍镇23624㎡的土地使用权;②**市民族铅锌选矿厂,抵押物为其名下位于**省**市威舍镇光辉村1、2、3、4、5、6幢共计5984.72㎡的房屋及23542㎡的土地使用权;

保证:龙升武、龙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省**市****公司

288********100204

4,625,000.00

2,326,859.12

0.00

6,951,859.12

待申请执行

抵押:**省**市****公司,抵押物为其名下84项机械设备;

保证:龙升武、龙飞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省**市****公司

288********100262

7,373,097.66

3,737,797.66

0.00

11,110,895.32

待申请执行

保证:**省时进****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省**市****公司

288********100263

3,585,813.50

1,887,227.00

0.00

5,473,040.50

待申请执行

保证:**省时进****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省**市****公司

288********800022、288********800003

0.00

1,748,503.04

0.00

1,748,503.04

待申请执行

保证:**省时进****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省**市****公司

288********61900017、288********61900026

0.00

5,761,044.87

0.00

5,761,044.87

待申请执行

/

合计


35,528,911.16

25,296,799.85

0.00

60,825,711.01



二、诉讼情况

本债权已诉,人民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载明:

“……五、**省**市****公司自愿偿还****银行****公司截止至2023年6月28日合同编号为****的借款尚欠的借款本金****0000元、期内利息****246.36元、罚息1547.10元、复利40585.48元,合计****2378.94元,并从2023年6月29日起,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与期内利息之和为计算基数,按年利率4.65%再上浮50%计付罚息、复息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六、**省**市****公司自愿偿还****银行****公司截止至2023年6月28日合同编号为288********100204的借款尚欠的借款本金****000元、期内利息349237.61元、罚息1186.72元、复利9961.64元,合计****385.97元,并从2023年6月29日起,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与期内利息之和为计算基数,按年利率4.65%再上浮50%计付罚息、复息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七、**省**市****公司自愿偿还****银行****公司截止至2023年5月20日合同编号为288********100262的借款尚欠的借款本金****642.08元、期内利息549440.82元、罚息558.64元、复利10818.52元,合计****460.06元,并从2023年5月21日起,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与期内利息之和为计算基数,按年利率4.65%再上浮50%计付罚息、复息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八、**省**市****公司自愿偿还****银行****公司截止至2023年5月20日合同编号为288********100263的借款尚欠的借款本金****357.92元、期内利息284788.55元、罚息558.64元、复利5618.47元,合计****323.58元,并从2023年5月21日起,以尚欠的借款本金与期内利息之和为计算基数,按年利率4.65%再上浮50%计付罚息、复息至借款清偿完毕之日止;

九、**省**市****公司自愿偿还****银行****公司截止至2021年6月17日合同编号为288********800022、288********800003的借款尚欠的利息****503.04元;

十、**省**市****公司自愿偿还****银行****公司截止至2021年6月17日合同编号为288********61900017、288********61900026的借款尚欠的利息****044.87元;

十一、前述五至十项尚欠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息,合计****4096.46元;罚息、复息以前述约定计算时间及约定利率计算为准,具体还款方式为:2023年9月20日前不低于偿还借款本息100000元,2023年12月20日前不低于偿还借款本息200000元,2024年3月20日前不低于偿还借款本息200000元,2024年6月20日前不低于偿还借款本息200000元,2024年8月20日前不低于偿还借款本息300000元,2024年9月20日前不低于偿还借款本息200000元,2024年12月20日前不低于偿还借款本息200000元,2025年3月20日前不低于偿还借款本息200000元,2025年6月20日前不低于偿还借款本息200000元,2025年8月20日前不低于偿还借款本息****000元,2025年9月20日前不低于偿还借款本息400000元,2025年12月20日前不低于偿还借款本息400000元,2026年3月20日前不低于偿还借款本息400000元,2026年6月20日前不低于偿还借款本息400000元,2026年8月20日前偿还剩余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

十二、龙升武、龙飞对**省**市****公司前述第五、六项债务自愿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龙升武、龙飞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省**市****公司进行追偿;

十三、**省时进****公司对**省**市****公司前述第七、八、九项债务自愿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省时进****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后,有权向**省**市****公司进行追偿;

十四、****银行****公司对**市民族铅锌选矿厂所有的坐落于**省****市威舍镇光辉村1、2、3、4、5、6幢房屋及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号:黔(2018)**市不动产权第****492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黔(2021)**市不动产证明第****278号;房屋建筑面积:5984.72m2、土地使用权面积:23542.00 m2]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前述第五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十五、****银行****公司对**省**市****公司所用的坐落于**省****市威舍镇光辉村土地[不动产权证书号:兴市国用(2012)第0235号;不动产登记证明:黔(2021)**市不动产证明第****279号;使用权面积:23624m2]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前述第五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十六、****银行****公司对**省**市****公司于2021年6月23日登记的动产担保登记证明[动产登记证明:117********406505124]内所载明的84件机械设备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价款在前述第六项债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上述民事调解书暂未申请执行。

三、债务人及担保人情况

(一)债务人**省**市****公司

该企业成立于1997年7月18日,注册地址位于**省****市威舍镇光辉村,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龙升武,注册资本1036万元,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煤炭及制品销售;矿物洗选加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二)担保人**省**市****公司、**市民族铅锌选矿厂、**省时进****公司、龙升武、龙飞

1.**省**市****公司,同上。

2.**市民族铅锌选矿厂。该企业成立于1999年4月13日,注册地址位于**省****市威舍镇光辉村,法定代表人及实际控制人为龙升武,注册资本60万元,主营业务:浮选加工各种矿产品。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3.**省时进****公司。该企业成立于2000年6月9日,注册地址位于**省****市机场大****管理中心五楼,系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为杨建,实际控制人为**南州国有****公司,注册资本10000万元,主营业务: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等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其他融资性担保业务;兼营:诉讼保全担保、投标担保、预付款担保、工程履约担保、尾付款如约偿付担保等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使用不高于20%的自有资金进行符合规定的投资。目前经营状态为存续。

4、龙升武、龙飞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住址

龙升武

男

522501********1657

**省**市桔山镇机场大道

龙飞

男

522321********0418

**省**市桔山镇富兴东路

四、瑕疵披露

上述债权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一)上述债权资产借款人、担保人或其他责任主体可能已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消费人员名单;

(二)债权金额可能存在计算误差而致与实际金额不符、存在应付而未付费用或已支付而未扣减的情形;

(三)主从债权证明文件可能为复印件,或者主从债权证明文件缺失或不完整;

(四)主从债权经司法程序部分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仲裁或执行主体、法院已裁定终结执行等诉讼风险;

(五)债权历时较长,有关时效可能已届满,****法院申请(恢复)执行;

(六)抵押物可能存在多个抵押权人或已经被处置的情况。

五、交易对象与交易条件

(一)交易对象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2、不属于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拍卖人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不属于与参与不良资产转让的****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及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人为自然人的,不属于其本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担保****公司;不属于标的资产原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等利益相关方;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中规定的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的主体,不属于前述主体投资、控制或享有其他权益的企业或其他实体。

3、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或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属于标的资产原涉及的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其关联方及债务人、相关担保人委托的主体;不属于反恐、反洗钱黑名单人员;不属于其他依据监管机构的规定不得收购、受让标的债权的主体。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交易条件:一次性付款。

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 日

有效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有效。

七、处置方式:

按照《****公司资产处置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方式进行处置,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开竞价转让、债务重组等。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受理对上述资产相关处置的征询和异议,以及有关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以及其他干扰资产处置公告活动的举报。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最终以借据、合同、法院判决等有关法律资料为准。


受理公示事项

联系人:张先生、马先生 联系电话:0851-****2673

****0374

通讯地址:**市**区枣山路11号港天大厦1幢1单元4层

受理举报事项

****办公室/审计部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851-****0484


****

2026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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