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黔东南州**县2024年大会场小区等20个老旧小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1、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5 日09时30分。现变更为: 2026年11月06日09时30分。标书代写 2、原违约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6年12月14日,现变更为:2027年01月05日。标书代写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计划开工日期:2026-11-15 00:00,计划竣工日期:2027-11-14 00:00。现变更为:计划开工日期:2026-11-30 09:00 ,计划竣工日期:2027-11-29 09:00。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1:投标有效期60日 (2026-10-15至2026-12-14),现变更为60日 (2026-11-06至2027-01-05) 5、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4(3):其他主要人员(6分):(1)提供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造价工程师)等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的得1分;其中造价员(造价工程师)提供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加1分;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加3分,此项最高4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2)提供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得2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现更正为:提供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资料员、造价员(造价工程师)等现场主要管理人员配备完善并有相应岗位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 类)的得4分;其中造价员(造价工程师)提供二级及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加2分;此项最高6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6、原招标文件第三章评分办法前附表2.2.4(6):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3分),投标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及提供投标单位注册所在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无拖欠民工工资证明材料为准;提供证明材料齐全得的得 3分,未提供或者提供不齐全得 0 分。出具证明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期间的有效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3分),投标人承诺在施工过程中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得3分。(以电子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承诺函原件扫描件为准,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不得分) 7、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再另行通知,未下载查看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特此澄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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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