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有资产处置相关管理规定,****教育局审批同意,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已审批报废资产采取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处置资产概况
本次拟处置资产主要为已达到报废使用年限、损坏无法继续使用的学生课桌椅等家具。本次资产实行整体打包处置,不拆分竞价。意向竞价人须自行现场查看资产实际状况,资产按现状交付。我校不对资产完好程度、实物数量做担保,竞价人参与现场踏勘即视为完全认可资产现存全部状况。
二、处置方式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最高价成交。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相关材料要求
1.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4日16:30(逾期不予受理)标书代写
2.报名地点:****
3.单位报名:提交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委托代理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全部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4.个人报名: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报价单。
四、现场踏勘及竞价文件提交标书代写
1.统一现场踏勘时间:2026年10月14日9:00。意向竞价人须按时到场,由学校工作人员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未参加现场踏勘的竞价人,视同已充分知悉资产全部现状,后续不得就资产状况提出任何异议。
2.竞价人踏勘结束后,须在2026年10月14日16:30报名截止前提交密封完整的报名资料及报价单。逾期未提交的,自动丧失本次竞价资格。
五、评审规则
全部意向竞价人踏勘完成并递交密封竞价文件后,由我校总务处联合纪检、财务等部门共同组织评审,严格按照最高价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人,评审全过程做好书面记录存档备查。
六、竞价人须知
(一)成交价仅为报废资产本身价款。处置资产产生的搬运、装卸、运输、车辆、垃圾清运、保险等所有费用,全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二)成交人足额缴清成交价款后,办理资产移交手续,报废资产保管、毁损灭失风险同步转移至成交人。
(三)成交人须于2026年10月15日前将全部报废资产清运离校。清运作业须文明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要求,清运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均由成交人独立承担全部责任。清运时严禁损坏、擅自带走处置范围之外任何财物;清运结束须清理场地,恢复场地原貌。如出现财物损毁、私自拿取校内其他物资等情形,我校将依法追究成交人经济及法律责任。
(四)本公告涉及时间若发生调整,学校将及时通知所有已报名的意向竞价人。
(五)竞价人递交报价文件,即视为完全自愿接受本公告全部条款,报价一经提交,不得撤销。
(六)竞价人如有弄虚作假、串通报价等违规行为,直接取消竞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个人踊跃参与本次竞价。
联系人:张红
联系电话:139****4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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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0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