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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10月10日,我局对**局110kV荷竹线080号至081号跨越**高速公路反措杆改塔改造(反措)、**局110kV长牵线010号至011号防风改造两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 2026年 10 月 12 日- 2026 年 10 月 21 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 0859-****072****政府****环境局窗口)
0859-****919****环境局环境安全监管科)
通信地址:********环境局环境安全监管科
****广场****政府****环境局窗口
邮 编:562400
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文号 | 审批时间 |
| 1 | **局110kV荷竹线080号至081号跨越**高速公路反措杆改塔改造(反措) | 州环辐审〔2026〕8号 | 2026年10月10日 |
| 2 | **局110kV长牵线010号至011号防风改造 | 州环辐审〔2026〕9号 | 202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