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婺城区倪家产业服务中心、临江产业服务中心、竹马惠民中心十年运营管理权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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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关键信息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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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企业信息

******服务中心、****中心、****中心十年运营管理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45.00 %(百分比)约42572.12平方米。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其他
所在地区 **省 **市 婺**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10-13
2026-10-19
******服务中心、****中心、****中心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周先生|联系电话:0579-****0709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闲置
其他权利情况 无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目前尚未办理。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否。 3.是否设立居住权:否。 ▲▲▲4.本次标的竞价以“(1-运营方运营管理费支付比例)”为底价(百分比)进行竞价,底价为45%;如成交百分比为X,则运营方运营管理费支付比例即为1-X。 ▲▲▲5.本次标****交易所采用“浙交汇”系统组织竞价交易,竞买方报名、竞价等有关具体操作流程及步骤在公示附件《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文本中均有详细介绍,竞买方须详细阅读并理解《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相关内容,如有疑问可致电联系交易机构联系人;同时交易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与报名、竞价、交易有关的电话咨询、现场指导等一系列流程服务,****交易所咨询或未经指导导致对标的缺乏正确认知、理解以及对系统交易产生的误解、操作等,一切责任自负。 ▲▲▲6.其他未尽事项参照《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样稿)(样稿)、《补充协议》执行。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羊先生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133****7503
联系地址 **省**市婺**白龙桥镇**村**东路898号1#楼1101室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45.00 %(百分比)
是否有保留价 无
租金挂牌价备注 本次标的竞价以“(1-运营方运营管理费支付比例)”为底价(百分比)进行竞价,底价为45%;如成交百分比为X,则运营方运营管理费支付比例即为1-X。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出租方完成三个项目交付,运营方人员开始进驻项目办公后,出租方向运营方支付5万元/月的基础费用,该笔费用为提前支付运营方的运营管理费用;具体支付、结算要求以《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样稿)、《补充协议》为准 出租用途 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许可的项目,杜绝开办私人会所、一桌餐等,不得经营殡葬及黄、赌、毒等,不得经营有污染、违法、噪音扰民等影响周边居民生活、生产的行业,不得生产经营或存放国家明令禁止的易燃、易爆等高危产品以及不符合环境要求的、指标达不到国家、省、市规定要求的行业或物品。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一、标的项目情况 ****服务中心:位于婺**白龙桥镇**区块倪家路以南、临**路以西。建筑总面积12851.57㎡,其中地上面积9036.68㎡,地下面积3814.89㎡。 ****服务中心:位于婺**白龙桥镇**区块西堰街以东、白沙溪以西、临**路以北。建筑总面积17980.82㎡,其中地上面积12589.34㎡,地下面积5391.48㎡。 ****中心:位于婺**竹马乡永达街以东、横三路以南、纵六路以西、横四路以北。建筑总面积11739.73㎡,其中地上面积8328.85㎡,地下面积3410.88㎡。 二、项目运营目标 各项目交付后设置两个阶段。第一年为开业筹备期,运营方主要目标是团队建设,完成招商出租目标并完成项目开业;第二年及以后为运营期,运营方主要目标是项目招商管理、运营管理、物业管理等内容,完成各项目招商出租目标,营销策划活动场次不低于12场/年/项目等运营内容。 三、运营内容及方式 ▲▲▲(一)出租方委托运营方为各项目提供全方位体系化运营管理服务;运营方按照项目定位及既定运营目标,全权负责本项目品牌建设管理、团队搭建、招商管理、运营管理、物业管理等相关工作,统筹落实项目整体事务,依托专业运营能力整合区域**、打通商产融合链路,为项目辐射区域提供商业与产业协同服务,保障项目规范、高效、可持续运营。 ▲▲▲(二)运营方全权负责项目招商、运营、物业管理服务,并承担所有费用;运营方按照制定的招租政策方案进行招商洽谈,由出租方作为招商主体与第三方入驻商户进行合同签约,相应履约保证金、租金、物业费(商业管理费)、广告费、车位费、充电桩等收入统一收款至甲方指定账户。 ▲▲▲(三)运营方及其派驻人员与出租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劳务派遣、雇佣或社保关系。运营方自行承担其人员的薪酬、社保、个税、安全管理和劳动争议责任。 ▲▲▲(四)运营方其他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以《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样稿)、《补充协议》为准。 四、费用与结算 ▲▲▲(一)运营管理费用:双方以项目全口径收入作为费用结算基数,运营方提供相应服务内容并完成相应工作实效后,出租方按照约定比例支付运营方相应运营管理费用。本次标的竞价以“(1-运营方运营管理费支付比例)”为底价(百分比)进行竞价,底价为45%;如成交百分比为X,则运营方运营管理费支付比例即为1-X。 ▲▲▲(二)收入界定:(1)项目全口径收入:指由项目运营产生的所有费用,****商铺租金、多经点位租金、物业管理费(商业管理费)、广告费、车位 费、充电桩收入等内容,但不包括水费、电费、履约保证金 费用;(2)政府政策补助类资金收入:由项目运营获得项目资金收入的,按照双方运营管理费用分成比例分润。若合同签约前为出租方单方投入的,由出租方单独获得;(3)收入监管:运营方需每月向出租方报送收入台账,出租方有权不定期核查。 (三)运营管理费用结算: ▲▲▲1.出租方完成三个项目交付,运营方人员开始进驻项目办公后,出租方向运营方支付5万元/月的基础费用,该笔费用为提前支付运营方的运营管理费用; ▲▲▲2.运营方每月向出租方提供招商进度表。当单项目招商出租率达到30%时启动单项目运营管理费用结算,结算周期以一个自然月为单位。当项目运营管理费用和每月基础费用同步支付时,支付费用不得超过可支付运营管理费用费用的95%,剩余5%在每个考核周期结束后按照考核结果支付; 3.出租方收到运营方提供的运营管理费用结算单、税票,并完成审核确认后,于5个工作日内支付给运营方; 4.运营管理费用按实际到账租金、租金、物业管理费(商业管理费)、广告费、车位费、充电桩等收入为基数结算,后续发生退款的,运营方需退还对应运营管理费用。 五、履约保证金 运营方应在《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补充协议》签订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30万元。 六、项目租金政策 (一)运营方应根据每个考核周期的招商运营指标,制定各项目周期招商运营方案,向出租方报备完成后,再具体实施,进行项目招商运营工作。 (二)项目租金单价:以出租方出具的租金评估报告为租赁底价,由运营方以不低于底价原则租赁,统一对外招商洽谈。 (****商铺外的拓展铺位、多经、广告等其他物业的租金单价:由运营方提供租金方案,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实施。 (四)项目物业费(商业管理费)单价:由运营方对项目物业服务进行费用测算,提供物业费(商业管理费)收费方案,经出租方审批同意后实施。 (五)商户合同签订:合同期一般最低3年起租,最长不超过5年,租金季付起;若遇特别邀约商户或市场调整等特殊情况,鼓励运营方进行短期政策调整,适时调整招商条款,并提前向出租方报备相应方案,以完成招商运营周期指标。 ▲▲▲七、运营方须在报名前自行对运营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运营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运营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运营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标的规划用途和既有结构、产证情况、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运营的各项经营风险,运营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八、《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样稿)、《补充协议》中除运营方相关信息及“运营费用”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运营方须在出租方规定的期限内(以出租方通知为准)与出租方签署《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样稿)、《补充协议》。
租期 十年
有无免租期 无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备商业招商运营专业能力和相关经验的法人企业;(执行标准:提供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物业管理”字眼) 2.国家法律法规有特别规定的,意向承租方应符合相应的条件。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3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运营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运营方)后,运营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运营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运营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是否自动延牌 是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运营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运营方条件的意向运营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成交,则按五个工作日为周期**,直至成交。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运营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4.委托运营管理服务合同(样稿).docx 补充协议(1).docx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周先生 电话 0579-****0709
传真 邮箱 ****@163.com
地址 **市**区光南路668号****5楼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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