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厅 ****委员会等20部门关于劳务品牌建设的实施意见》(黔人社发〔2022〕4号)和《****社会保障局 ****财政局关于印发〈**贵安劳务品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全面推进**区劳务品牌建设培育工作,打造具有区域特色和广泛影响力的劳务品牌,为**区打造全省数字经济创新区和“强省会”行动核心引擎提供坚实数字人才支撑。拟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劳务品牌培育、认定、服务等工作,现就本次采购的服务项目公开询价。
一、服务内容
1、服务项目:**区“小**数字经济人”劳务品牌培育建设
2、服务时间:2026年11月—2027年10月
3、服务地点:**区小**数字文化产业生态村落
4、服务内容:结合小**实际情况,立足**区数字经济发展基础,全面打造“小**数字经济人”劳务品牌,做好品牌的内涵梳理、发展提升和壮大升级工作,以特色劳务品牌建设为抓手,有序开展不少于 3 次劳务品牌专项辅导,规范汇编品牌申报材料,组织实施分级培训及从业人员合格认定,采取资料评审与实地走访相结合方式开展区级劳务品牌认定,依据专家组意见优化完善申报资料,积极推荐品牌参与市级劳务品牌评审,全力打造具有**区辨识度、全市全省影响力的数字劳务特色品牌,充分发挥劳务品牌数字人才集聚、带动就业的示范作用(详见附件2)。
5、服务对象:**区范围内劳动力、企业等用工单位、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二、服务方条件
承接和实施项目的主体是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或工商部门注册登记的企业,且必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一)依法在相关部门登记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服务所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健全的内部治理结构、财务会计和资产管理制度;
****政府购买服务竞争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纪行为,通过年检或按照要求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依法取得相关资质并持续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三)**区外社会组织或企业如获选项目,须派专职人员在项目实施周期内稳定入驻**区实施社会服务项目。
(四)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对项目承接主体有特定要求的,承接主体须在满足上述基本要求的情况下,同时满足特定要求。
三、报价提供资料
为确保我局能够掌握各服务方的服务能力,参加询价的机构须至少提供以下材料:
1、服务报价函,经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机构签章,标明服务价格并列明各项费用组成;
2、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关执照复印件;
3、详细的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
四、报价须知
1、本询价向社会公开发布,各机构自行核实符合询价条件后,即可向我局提交报价和相关资料;加急标书代写
2、**区“小**数字经济人”劳务品牌培育建设
服务项目总服务费用为不超过23.5109万元;
3、本次服务在3家及以上(包括3家)提交相关资料符合条件下生效;若合格响应供应商不足三家,本次询价终止,将重新组织采购。
4、各服务方应确保提交资料真实有效,且满足上述所有要求,我局将采用综合评分法(详见附件1),综合考量各机构提交的服务方案和服务能力,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选择本次服务承接方;
5、提交的相关资料,我局不再退还;
6、报价截止日期为2026年10月15日17:00。
附件2:**区“小**数据经济人”劳务品牌培育建设方案.doc
联系人:古冰怡
联系电话(传真):****7317
地址:****服务大厅1号楼4楼(**区就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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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