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质量,切实满足辖区内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多样化、专业化养老服务需求,根据《****财政厅关于向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通知》(晋民发〔2026〕3 号)文件精神,现面向社会第二次公开遴选具备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专业服务****社区养老服务机构,补充纳入我县养老服务消费补贴服务机构库。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对象
二、申报材料
2.《**县养老服务机构护理人员花名》(附件2),附护理人员身份证、护理资格证书 / 培训合格证书、劳动合同复印件;3.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4.房产证或租赁合同等场地证明材料(养老机构另需提供无障碍设施配备说明及实景图片);
5.信用中国出具的无失信记录证明;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近1 年财务报表、社保证明材料;
7.过往养老服务业绩、服务案例等佐证材料。
三、申报流程
1.材料提交:申报机构于2026年10月15日前向****提交完整申报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材料审核:县民政局组织专家开展材料审查,根据需要进行实地核查验收;
3.遴选备案:择优确定补充入库机构,审核通过后纳入**县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消费补贴服务机构库并对外公示。
四、其他事项
1.申报机构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存在弄虚作假、隐瞒信息等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本次遴选资格,记入不良信用记录,3 年内不得参与我县养老服务相关遴选。
2.服务机构库实行动态管理,县民政局将定期开展服务质量监督考核,若出现服务不达标、违规涨价、恶意涨价、侵害老年人权益等行为,立即移出机构库并列入行业黑名单。
3.本公告为我县本年度第二次公开遴选,未尽事宜由****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56-****136
(工作日8:30-12:00,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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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局
****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