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及《****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文件要求,现将隆****中学学生食堂设备补充采购公告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
名称:****
地址:**县新州镇民族路217****检察院)
联系人及电话:鄢永奖 0776-****755
二、采购项目
(一)项目名称:隆****中学学生食堂设备补充采购。
(二)采购内容:隆****中学学生食堂设备补充采购及安装服务(详见:隆****中学学生食堂设备补充采购配置表)。
(三)采购上控金额及结算:隆****中学学生食堂设备补充采购及安装上控价为497500元,最终以中标合同价结算。
(四)要求工期:30天。
(五)项目实施地点:隆****中学校园内。
(六)质量要求:按合同要求,出具服务项目业主、学校、
实施企业均认可的服务验收书。
(七)资质要求:具备施工的相关资质,并具备能够完成服务项目工作能力的相关人员。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单位中标后严禁转包。甲方一旦发现转包的,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一切损失。
五、招标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有关国家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
六、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一)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报名地点为:**县新州镇民族路217****教育局办公楼405****中心)。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名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盖公章)、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盖公章)、企业开户行许可证复印件(盖公章)、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企业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企业项目经理证件及项目经理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报名后由********中心工作人员现场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并确认资格审查结果。
七、采购方式:根据《****财政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0年版)》(桂财采〔2019〕72号)及《****财政厅****政府采购项目公开招标数额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桂财采(2021)61号)文件规定,该项目为未达到限额标准项目,采取单方报价或三家以上(含三家)现场询价合理低价中标方式确定设备采购单位。若需询价,现场询价时间、地点以我局函告为准。
八、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九、公告媒体:****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公告的最终解释权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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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