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关联交易管理办法》(中国银保监会2022年1号令)等有关规定,****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关联交易情况披露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及交易标的情况
2026年9月29日,本行签订一笔重**联交易:向丰****公司贷款授信9500万元,贷款担保方式为保证,期限3年,年利率3.60%,****园区集成电路定制化厂房建设项目。
二、交易对手情况
丰****公司为本****集团****公司,属于本行关联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0981MA37Q2XG74,法定代表人李涛,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注册地址**省**市丰****园区丰源大道18号产投大楼(备案经营场所:****开发区数字经济产业园)。主营业务或经营范围是许可项目:网络文化经营,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在许可有效期内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和许可期限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金属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固体废物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园区管理服务,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塑料制品销售,物业管理,市政设施管理,数字技术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实行“一照多址”增设的经营点不得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许可的经营活动。)。
三、定价政策
本行与以上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按照商业原则和内部审批程序,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关联交易定价遵循国家规定、市场价格,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丰****公司关联交易金额及利率为保证贷款9500万元、年利率3.6%执行;
四、关联交易金额及相应比例
按照监管机构规定,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方的****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0%。银行机构对单个关联法人****集团客户的合计****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15%。银行机构对全部关联方的****银行机构上季末资本净额的50%。
丰****公司贷款金额占我行二季度资本净额的4.23%,集团合计授信金额占我行二季度资本净额的13.79%,达到重**联交易标准且符合监管规定。
五、委员会、董事会审查审批情况
经本行风险管****委员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初步审查,该笔关联交易符合相关规定,并形成了相关报告至本行董事会。经本行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同意该笔重**联交易。
六、独立董事发表意见情况
本行独立董事本着客观、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本行决策事项研究,对本次丰****公司重**联交易出具了独立意见书,未提出异议。
七、其他事项
以上交易已向****总局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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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