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项目智能化及泛光照明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 项目编号:****(试) |
| 发布时间:2026-10-12 17:00:00 |
| 发布单位:****南******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
| 公告 | |||||||||||||||||||||||||||||||||||||||||||||||||||
| 公告标题:南**项目智能化及泛光照明工程专业分包采购 | |||||||||||||||||||||||||||||||||||||||||||||||||||
| 公告内容: | |||||||||||||||||||||||||||||||||||||||||||||||||||
| 南**项目智能化及泛光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试))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智能化及泛光照明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为确保该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现对该项目 智能化及泛光照明工程 专业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省**市**区。 建设规模: 项目位于**省**市**区西凤路88号,场地南侧为西凤路,西侧为里村路,北侧为彩凤路,东侧为现状工业用地,建设内容包括二幢高层厂房、五幢多层厂房、二幢研发车间、一幢非生产用房、以及安全文明配套工程。总用地50601平方米(其中代征329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8583.67平方米,其中地上计容积113674.88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14908.79平方米。 其他: 无 。 2.2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南******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智能化及泛光照明工程专业分包施工。 包件划分: 本次分包采购划分为1个包件 计划工期: 30 日历天①, 计划开工日期 2026年10月,具体见招标人要求 。 2.3 其他: 无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 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必须是中交分包管理系统的分包商库中的合格分包商。 3.3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包件中的 1 个包件投标, 每个投标人允许中 1 个标。 3.5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不得参与本包件的投标: (1****集团范围内的 D 级分包商; (2****集团管控名单且在管控期限内的分包商; (3****集团黑名单且处于禁入有效期内的分包商; (4****集团重点关注名单且处于整改期内的分包商。 3.6 其他要求: 无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 中交集团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以下简称“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同)(网址: https://scp.****.cn/ )进行注册登记。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6 年 10月 12 日 17时至 2026 年 10月17日17 时止 (**时间、下同)缴纳标书款,招标文件每包件500元(含电子版图纸),****银行转账或汇款方式支付,售后不退,且只开具收据,不开发票。请于 2026 年 10月 17 日前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经招标人确认后,可获取标书下载权限。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在所投包件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 从“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标书款指定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汇款账号:357********0503916 开户银行:****公司**临平支行 4.4 请投标人在汇款单据或附言上注明“南**项目智能化及泛光照明工程招标标书款”。****公司法人账户进行汇款,汇款后将汇款凭证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留言明确内容::拟参与****南******中心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智能化及泛光照明工程投标、汇款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与招标联系人进行确认。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 1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0 月22 日时 17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 ,上传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5.2 分包商应当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登录“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传电子响应文件并将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或保函)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逾期未完成保证金缴纳或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电子标服务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 账户名称:**** 汇款账号:357********0503916 开户银行:****公司**临平支行 6. 投标相关事宜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不召开; 投标预备会时间:√不召开; 7.评标办法 本包件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分包电子采购共享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 联 系 人:姜峰 电 话:188****8119 电子邮件:****@qq.com 附 录: 附录 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注: 需附对应证书证明 。 附录 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注: 需附对应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证明 。 附录 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注: 需附对应业绩证明 。 附录 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注: 需附截图证明,且信用中国截图证明时间需在投标期内 。 附录 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注: 需附证件截图证明 。 附录 6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施工设备和辅助设施最低要求)
注: 需附自购机械的发票或机械租赁合同证明 。 附录 7 品牌库要求
投标人可自主选择材料品牌报价,品牌须满足设计图纸及相关规范要求;中标后分包人采购材料前,品牌必须报送总包,经总包、监理、建设单位、跟踪审计单位认可后方可进场。如中标人所选品牌无法正常供货,总包有权在总包合同约定的免考察品牌清单范围内选定替代品牌,合同价款不予调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