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公告
受委托,**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下简称“本平台”)采用电子竞价方式对**县尚干镇东升村“用**”一块杂地进行公开招租,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位置 |
挂牌价 (元/年) |
资产规模 (平方米) |
租赁期(月) |
| **县尚干镇东升村“用**”一块杂地 |
**省**市**县祥宏中路20号东侧 |
10000 |
880 |
60 |
(备注:标的以现状为准)
1、资产权属人:******委员会
2、资产权属人联系电话:159****8775
3、资产类别:农村土地经营权
4、流转用途:经营权流转
5、租金:10000元/年
6、租金支付方式:租金采取转账方式支付,中标结果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中标方应在3****村委会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纳五年的全额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标准按中标价,第四年起租佥标准按中标价递增5%。如****村委会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方放弃中标,村委会有权没收投标押金,重新招标。
7、标的押金(即受让方交给出让方的押金):人民币:5000元。
8、交易服务费:本次竞价项目涉及的交易服务费由最终受让方(竞得人)承担。(注:为促进市级农村产权流转市场平稳发展,自2025年3月19日起竞价成交的项目,交易服务费暂按《**农村****公司收费管理办法》载明收费标准的50%收取。)
9、流转要求:
(1)该标的使用方应对使用标的物中须就所涉审批类业务,依规完成全部审批程序后实施。
(2)标的物概况:**县尚干镇东升村“用**”一块杂地(位于尚干镇祥宏中路20号东侧,东邻浦里村厂****公司,西邻**省******公司厂房,南邻淘江,北邻祥宏中路20号),四至详见附平面示意图。
(3)资产**数量:使用面积约880平方米。
(4)经营范围:合法经营,不得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项目,如经营项目违反合同约定或者相关规定,****村委会在指定期限内做好整改工作,否则,村委会有权解除租赁合同收回租赁物,没收其全额履约保证金。
(5)投标底价:投标底价每年租金10000元。
(6)投标保证金5000元。请报名者在项目报名审核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上传至平台并将保****公司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项目截止前仍未缴纳保证金或报名材料未审核通过,视为自动放弃。
(7)租赁年限:五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8)付款方式:租金采用转账方式支付,中标结果经公示7天无异议后,中标方应在3****村委会签订合同,并一次性缴纳五年的全额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第一年至第三年租金标准按中标价,第四年起租金标准按中标价递增5%。如****村委会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及履约保证金,视为中标方放弃中标,村委会有权没收投标押金,重新招标。
(9)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5000元;乙方在签订本合同之日缴交。合同期满,如无应没收履约保证金的违约情形,合同终止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
(10)报名条件: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备有一定经济和经营能力的自然人或****事业单位。
(11)中标方需在中标公示7日无异议后,3****村委签订合同并缴纳租金及合同履约保证金,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村委会有权没收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重新招标。
(12)承租方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村委及相关部门的依法监督管理,必须做好消防、安全生产、环境卫生工作,承租期间内一切安全责任由承租方自行负责。不得有三合一现象(住宿+经营+仓储生产),不得有散乱污现象,不得用于经营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否则村委会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承租方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营所需相关报备及审批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如未通过相关报备及审批影响经营,不得向出租方要求任何补偿。
(13)承租方不得在承租的土地上**任何建筑物,保持原有地貌,不可硬化,不可侵占水利河道,不得影响邻近其他建筑物的安全等,否则视为承租方违约,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合同并收回土地及所有地面物并没收履约保证金,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由承租方承担,由此导致的恢复原状、拆除、清理等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14)合同有效期间,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将合同终止日至租赁到期日的期限内已收取的租金退还给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继续履行,租金可以作相应调整。
(15)合同期内,****政府或村集体征收征用,承租方应无条****村委会做好交接,及时腾空、搬迁归还租赁物土地及地上不可移动物的补偿款及安置补****村委会所有,租金按实际承租使用时间结算,村委会无需向承租方支付任何补偿;如该土地日后涉及国土规划、图斑、卫片需要整改的,****村委会做好整改工作。
(16)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的,所有地面建筑物、构筑物及不可移动装修装饰物、设备,属于出租方所有,不予补偿。承租方应在合同期届满前或出租方通知之日起7日内无条件服从并配合做好交接,及时归还所承租的土地,否则发包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自行清场、处置承租方滞留的物品、停水停电等方式直接收回租赁物,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承租方应自延迟返还租赁物之日起按租金标准的2倍支付占有使用费。因承租方造成损失的,需按实际损失支付赔偿。
(17)承租方在租赁期间,不得私自转包、转让、出租、抵押,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租赁物使用权,并没收履约保证金。
(18)投标人可自行踏勘或联系招标人踏勘,踏勘联系人林建锋,联系电话:137****3038。踏勘时间为公示期内时间。请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仔细审查承租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查看承租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亲临踏勘,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投标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确认,投标人应慎重决定投标行为,意向承租人响应投标即视为对相关租赁物的具体情形、用途限制等知悉并同意,中标后不得以租赁物现状不符合其使用目的或不知晓相关用途限制为由主张解除、终止合同或认为合同无效。如中标人违反本条规定拒绝签订或主张解除、终止合同等,视为中标人违约,招标人有权没收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
(19)合同生效之后,如任何一方违约,守约方为维护权益,有权向违约方追偿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差旅费等费用)。
(20)所有参加投标者,均视为承认本招标方案,并对土地性质已充分了解,****村委会对此招标工作拥有最终解释权。
二、项目报名时间
1、公告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0日。
2、网上报名时间:意向承租人应于2026年10月20日17时前至本平台注册后,登录账号在线提交竞租申请,平台网址:https://www.****.com。
3、竞价保证金:5000元。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6年10月20日17时。
5、展示时间:2026年10月12日至2026年10月20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6、展示地点:**省**市**县祥宏中路20号东侧。
三、注意事项
1、****银行间交易等原因影响保证金的及时到账,建议竞租人通过账号转账(非现金)的方式缴纳保证金。竞租人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为准。竞价保证金以现金方式缴纳无效。
2、根据《**市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电子竞价规则(试行)》,若报名截止时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人,则直接由**农村产权流转平台以挂牌价确定其为受让方。报名截止时若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人,即转入竞价程序,以网上竞价方式确定受让人。
3、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1)自由报价阶段从2026年10月21日9时00分开始,自由报价时长为120分钟。自由报价结束之后,以自由报价阶段的最高报价作为限时报价的底价进入限时报价阶段。限时报价周期为300秒,直至无人报价,则竞价结束。
(2)加价幅度为100(元/年),报价只要不低于挂牌价或按加价幅度加价的,即为有效报价。
(3)本平台有权就竞价时间做出调整,如有调整将在本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该项目意向承租人已缴纳竞价保证金在电子竞价活动结束之前不予退还。
4、竞价规则参见《**农村产权流转平台电子竞价规则(试行)》 。
5、请报名用户在项目报名审核时间截止前,将报名材料上传至平台并将保****公司交易保证金专用账户,转账时请附言报名项目的项目编号,项目截止前仍未缴纳保证金或报名材料未审核通过,视为自动放弃,账户如下:
户名:**农村****公司
账号:9010 2100 2001 0000 2591 65
开户银行:****营业部/**省农村信用社
6、本标的物受让方(中标者)交纳的保证金,自**农村****公司收到出让方通知与相关材料,在完成核对后的3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未中标者,在成交公示结束后,平台将收到未中标者纸质报名材料后与报名时所上传的电子材料进行核对,在核对无误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退还未中标者保证金,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7、邮寄地址:**市**区曙光支路128****银行总部大楼1****中心。
服务中心咨询电话:059****00223,059****0893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45-12:00,下午14: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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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