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2025—2026年信号系统电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招标计划
一、招标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2025—2026年信号系统电源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
项目概况:**市轨道交通2号线一期于2016年8月19日开通运营,共有5个设备集**、11个非设备集**、1个车辆段、1个OCC。计划对2号线一期信号系统电源设备进行更新改造,改造完成后正线设备集**、车辆段、OCC电源系统采用双UPS双母线的方案。
项目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二、招标范围、规模
招标范围:2号线一期5个设备集**、1个车辆段、1个OCC信号系统电源设备双UPS双母线更新改造;11个非设备集**UPS更换;16个车站、1个车辆段、1个OCC既有信号电源屏模块、电子板卡、监测单元、接触器等更换;16个车站、1个车辆段(含试车线、培训中心)、1个OCC防雷配电箱及线缆更换,既有蓄电池更换;新增5个设备集**、1个车辆段、1个OCC蓄电池及电池架;蓄电池加装在线监测设备。本项目包含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和所涉及的软硬件安装、调试、质保等。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合同估算金额:约876万元。
三、计划招标时间
2026年10月。
四、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 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企业****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设计资质要求: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轨道交通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业绩要求:1.投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电源设备改造业绩(合同范围包含双UPS双母线改造或双总线冗余项目)。标书代写
城市轨道交通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2.投标人(联合体成员方)应至少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
注:类似项目业绩是指限于合同签订时间在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中华人民**国境内城市轨道交通信号设计业绩。标书代写
城市轨道交通限于城市内的地铁系统、轻轨系统、单轨系统、磁浮系统、市域快速轨道系统。
(4)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
(5)除联合体内部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6)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度(2023年度-2025年度)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7)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无行贿犯罪承诺,内容应包含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人承诺书》,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的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无行贿犯罪承诺。标书代写
(8)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n/)“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n/shixin/)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并提供查询网页截图,有失信记录的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须提供网站查询打印页,打印页需包括查询日期,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标书代写
(9)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招标范围内的设备采购和安装调试,联合体成员方负责招标范围内的设计工作。各方均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资质、业绩应符合投标人资格规定的要求。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相关资料,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投标文件签字盖章,负责开评标会议等有关事宜,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对此予以认可。
五、其他说明
本次招标计划发布内容仅作为潜在投标人提前了解招标人初步招标计划安排的参考,后期可能存在取消和变更的可能。项目的招标实际需求、投资金额、招标时间等以招标人最终发布的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为准。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