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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682号令)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锦丰公司烂泥沟金矿露天采区生态修复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第一阶段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锦丰公司烂泥沟金矿露天采区生态修复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南州**县沙坪镇烂泥沟村
项目概况:锦丰公司烂泥沟金矿露天采区生态修复项目位于**省**南州**县沙坪镇烂泥沟村****,项目回填区域位于露天采矿底部 ,标高+450m—+500m,项目对露天采坑底部先采用浮选分级尾矿(Ⅰ类固废)添加水泥、胶固粉等回填料进行回填,回填高度为从目前的露天采坑坑底至 500标高左右,累计回填体积约100万立方米。
公示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监测报告、专家意见等(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即日起不低于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需署真实姓名,单位需加盖公章。
联系电话:166****0302
邮箱:****@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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