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拟委托一名供应商提供电视信号服务,现将采购事宜公告如下,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递交采购文件。标书代写
一、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行政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
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能够提供本项目所需产品及服务的供应商均可参与本项目。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管理或控股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次采购相关活动。
二、采购要求
1.院方需要提供电视节目放送的电视机预估450台,每台电视机需连接1台网络机顶盒(供应商提供)。由于合同执行期间机顶盒投放数量可能出现增减,每季度结算金额以每季度实际统计量为准。
2.供应商提供的电视直播频道须不少于80个,****电视台主要频道、****电视台主要频道。
3.为保证院方信息安全,供应商提供的网络机顶盒Wi-Fi功能须在设备层面禁用或锁定”
4.供应商应按照行业标准进行布线及设备安装调试,采用百兆级别或以上光纤接入机房,传输介质须满足直播画质和带宽需求,具体方案由供应商根据现场条件确定,确保每台电视机可正常观看电视节目。
5.供应商负责机顶盒及线路的维护,供应商需每季度派技术人员巡检维护保证机顶盒及线路正常。
6.供应商铺设的线路及设备归供应商所有,如出现设备毁坏或丢失情形,供应商应提供替代设备给院方使用。
7.当电视信号出现故障时,供应商接院方通知后须在24小时内应委派技术人员到场排除故障。属于供应商线路或设备原因的,供应商应在3天内排除故障。如超过3天未能排除故障的,院方有权按照合同单价从应付款项中按300元/台/次扣除相应金额。
8.合同执行期间,院方可能因工作需求或环境变化需要增减机顶盒投放数量,供应商应配合调整,按实际数量结算。
9.供应商应确保电视节目信号来源的合法合规,因版权问题产生的法律纠纷与院方无关。
10.合同终止后供应商需将机顶盒及****医院,且不得破坏院方原有设施。
11.本项目签订合同期限为两年。
违约责任
1.在合同执行期间,如供应商拒绝执行院方对电视信号设施安装位置、数量的调整要求,则视为供应商违约,院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接到院方书面通知后7天内须将所有设备设施撤离院方营业场所。
2.因供应商施工或维保造**全生产事故的,院方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供应商须承担因此产生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五、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
请按以下顺序装订材料并密封,每页须加盖公章
1、报价书(如下)
2、有效期内营业执照复印件(三证合一);
3、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递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八、报价表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名称 |
单价报价 |
机顶盒数量(预估) |
租赁时长 |
两年总报价 |
| 电视信号服务 |
( ) |
( )元/台/月 |
450台 |
24个月 |
( )元 |
| 备注 |
报价包含税费、设备、线路、人工、运输等相关费用 |
||||
本项目总报价不得超过96000元,且报价含运费、税费等一切费用,否则为无效报价。
本项目实行一次性报价,经资格审核后,满足询价采购公告要求,经评审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供应商。
为了营造良好的投标环境,防止围标串标,报价材料需提供股权关系情况说明。如虚假应标将两年内不得参与我院采购项目。
三、费用结算
1.供应商应按照单台机顶盒租金进行报价,报价须包含税费、设备、线路、人工、运输等相关费用。
2.机顶盒租金按季度结算,每个季度第一个月双方根据上一季度机顶盒实际投放数量核**算金额,供应商出具正式发票给院方,院方在15****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上一季度的租金。
3.合同执行期间机顶盒数量如有增减则按实际租赁数量进行结算。
四、供应商应提供的资料(按顺序装订,一式一份,每页加盖公章)
1.报价单(上附);
2.代表人及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代表是法定代表人的无需提供);
4.营业执照复印件;
5.股权关系情况说明;
6.提供能满足本项目要求的承诺函;
供应商递交采购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视为无效报价。
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2026年10月13日-2026年10月15日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将纸质采购材料装订密封后递交至**省**市**区八一七中路602****医院6****办公室。
六、联系人:廖先生 0591-****7229
七、本公告同时在****院内、院外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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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