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12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审批
云南-玉溪-澄江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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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文 号
来 源 ****政府网 公开日期 2026-10-12
****环境局关于2026年10月12日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情况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联系电话:0877-****632、0877-****711****管理局受理窗口)、传真:0877-****711,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区太极路亚太汽车城慧波大楼,邮编:653100。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塑料制品深加工**项目。

建设地点:**省****园区提古片区。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绿诚****公司。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位于**省****园区提古片区,总占地面积6915m2,总建筑面积3470m2,总投资27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67万元。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储运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设置生产线20条,用于生产各类塑料包装箱及容器,项目建成后年产各类塑料包装箱及容器8691吨。

二、主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一)施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粉尘、焊接烟尘、装修废气、施工机械及车辆燃油废气等。项目施工扬尘主要来自施工建筑材料装卸、运输,施工垃圾堆放,施工车辆的扬尘等。为降低施工粉尘对周边大气环境的影响,采取如下防治措施:

①施工场地定期洒水,有效防止扬尘,在风速大于四级风速气象条件下加大洒水量及洒水频次;②施工建筑材料定点堆放,在大风天气对散料堆场采用水喷淋防尘,用蓬布遮盖建筑材料,尽量按量购进建筑材料,避免在场内长时间堆放;③施工场地清理阶段做到先洒水,后清扫,施工后期建筑垃圾及时清理;④加强施工现场运输车辆管理,运输车辆必须车身整洁,装载车厢完好、严密,装载货物堆码整齐,严禁在装运过程中沿途抛、洒、滴、漏,不得污染道路;⑤优化施工期间运输车辆的出入场路径;⑥在施工中合理组织施工,缩短施工时间,尽量减少施工污染。

2、废水

施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施工过程中施工废水设置1个容积约为0.6m3的临时沉淀池,施工废水收集处理后全部用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项目场地现有的卫生间,产生的废水依托其现有的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公司已建成一****设备处理后回用于绿化。

3、噪声

施工应做到以下噪声治理措施和要求:①从声源上控制:项目施工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为低噪声机械设备。②严禁夜间施工,若必须进行夜间作业,需按要求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并在将施工信息告知周边住户及单位。③施工场地内可固定设备应尽量设置在设备专用房或操作间内,避免露天作业。④施工企业应合理安排工期,缩短施工的施工时间。施工期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

4、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废主要为建筑垃圾以及生活垃圾。厂房内部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可以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政府部门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经生活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的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废气

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投料废气、注塑废气、破碎废气及异味、食堂油烟。在每1台注塑机开模取件口上方设置1个集气罩对有机废气进行收集,废气经集气罩统一收集后进入“三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排气筒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生产车间臭气浓度大部分随有机废气一同收集为有组织排放,少量未收集部分为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标准限值要求。在破碎机上方安装集气罩,总共2个集气罩,收集后经一套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排气筒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及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设施处理后能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的小型规模最高允许排放浓度要求,即油烟≤2.0mg/m3。

2、废水

食堂废水经容积为0.1m3的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容积为6m3的化粪池(依托)、依托处理规模为15m3/d****处理站处理达《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中的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后回用,不外排。冷却水经循环水冷却箱冷却后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

为进一步减少项目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环评要求噪声防治应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①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②运营过程中应加强主要产噪设备的保养、检修,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防止共振;③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垫进行基础减振,风管设软连接,对设备进行有效地减震、隔声处理;④对操作员工影响加强个人防护意识,工作人员应佩戴防噪用品,如防声耳塞或耳罩等;⑤加强管理培训,确保工人文明操作,装卸货物时轻拿轻放,避免因野蛮操作产生的突发性噪声。

4、固体废物

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生活固废和危险废物,处置措施如下:①废包装材料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收购站;布袋除尘器除尘灰、边角料、不合格产品、未成形产品统一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定期进行破碎处理后外售。②化粪池污泥、生活垃圾使用带盖式生活垃圾收集桶统一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隔油池油污、食堂餐厨垃圾通过加盖塑料桶收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③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劳保用品、废活性炭收集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后,委托资质单位清运处置。一般固体废弃物的储存处置须达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有关规定,危险废物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有关规定。

5、土壤和地下水

项目须分区防渗。①重点防渗:危险废物贮存库地面及四周墙裙脚采用“混凝土+2mm厚HDPE+环氧树脂”进行重点防渗处理,渗透系数≤10-10cm/s,并按照要求设置规范的标识、标牌。②一般防渗区:****处理站、化粪池、隔油池、蓄水池、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防渗技术要求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10-7cm/s。③简单防渗区:其余生产区、道路及办公区域(除绿化外)进行一般硬化处理。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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