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项目名称:**市城市公共停车泊位盘活存量资产项目(一期)通信及链路服务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24日
更正事项: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
更正原因:修改招标文件供应商的资格要求部分内容。
1.原内容:供应商须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为具备该资质的运营商授权的本地分支机构。授权须为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有效期覆盖服务期,不接受转授权。
更正内容:供应商须持有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若为具备该资质的运营商授权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须同时提供运营商对分支机构出具的有效授权书。
2. 原内容: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开标、评标和定标附表三 技术商务评审表 商务部分 同类项目业绩(20.0分)供应商自2023年9月1日至今(以签约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网络通信服务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4分,最高得20分。标书代写
更正内容:供应商自2023年9月1日至今(以签约时间为准)承接过的同类项目业绩(网络通信服务项目)的,每提供1项得4分,最高得20分。
3.原公告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10-15 15:00:00,更正为:2026-10-28 15:00:00。标书代写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2026-10-15 15:00:00,更正为:2026-10-28 15:00:00。标书代写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2日
1.更正公告为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原采购公告、原采购文件相应条款与本公告有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请供应商务必按照更正后的内容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本公告发布,视同书面通知所有潜在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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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项目联系人:卢先生
联系方式:0758-****388
2.采购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发布人:****
发布日期: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