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生态环境局2026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扬州-宝应县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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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
体裁分类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组配分类 环评审批
发布机构 ****环境局
生成日期 2026-10-12
文号
时效
名称 ****环境局2026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环境局2026年10月12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14-****8100、****8069

传 真:0514-****3750

邮箱地址:****@163.com

通讯地址:**市扬子**路446号

邮 编:22500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公示情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331省道**段小官庄镇连接线工程

**市**县

****

******公司

本项目位于**县小官庄镇,道路全长3.704千米,其中主线起自王圩公路与X303交叉处,途经三尖路、杨庄路、王圩路、于前郭澄沟处沿原有老路走廊向北延伸,终点止于331省道,主线长度3.246千米;支线起于与主线交叉处,向东**道路,终于**路,支线长度0.458千米。工程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双向两车道,设计车速60千米/时,路面宽度15.5米,路基宽度18.5米。桥涵设计荷载标准为公路Ⅰ级。

1.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采取网络平台公开、报纸公开、张贴公告等形式开展了公众参与调查,公示期间未收到具体反馈意见,无反对意见。

2.2026年9月15日—9月28日,****环境局网站进行了受理公示。公示期间,未收到对本项目有关情况的反馈意见和建议。

1.施工期各类废水落实分类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禁止施工废水直接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合理安排施工期,优化跨河桥梁施工工艺,涉水施工须采取相应水污染防治措施,避免对河道水质造成不良影响。营运期公路全线设置完善的边沟排水系统。

2.施工期采取工地施工围挡、路面硬化、防尘覆盖、车辆冲洗、湿法作业、在线监控等措施,确保满足扬尘污染防治“十达标”要求。施工期施工单位还严格执行**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相关要求,根据相应预警级别采取应急管控措施。

3.本工程不设置施工营地、沥青混凝土拌合站,临时工程设施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并确保周边200米范围无环境敏感点。

4.除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情形外,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原则上禁止夜间(22:00-次日6:00)从事高噪声施工作业和物料运输,施工过程选用低噪声施工工艺和施工机械,并做好隔声、降噪措施,避免施工噪声扰民。营运期各敏感点声环境质量符合相应功能区标准要求。

5.固体废物处置遵循“减量化、**化、无害化”原则。建立固体废物信息台账,做到固废管理可追溯、可查询,施工期老路铣刨废料全部回用;其他工程弃土、桥梁钻渣等依托当地固废收集系统妥善处置;危险废物按规范做好收集、贮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

6.本工程现场不设置取土、弃土场,施工阶段严格控制施工场地、施工便道等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地表扰动和植被破坏,施工结束后,对施工临时占地及时进行植被恢复,减轻工程施工对沿线生态环境的影响。施工期严禁向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内倾倒、排放任何施工废弃物。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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