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牡丹和合矛盾纠纷调解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摘要信息
中标单位
中标金额
中标单位联系人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代理单位
代理单位联系人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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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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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设备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CF2026-022

2.项目名称:**********中心设备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09月23日

5.评审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二、成交情况

供应商名称:****

地址:**省**市**区西**路70号院A楼19层1911号

成交金额:289850.00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历天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交货地点:****。

三、评审专家名单

杨娟娟(评委组长)、董萍、黄梨颖(采购人)

四、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参照《****财政局****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管理的通知》(洛财购〔2019〕3号)标准收取300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五、成交公告发布的媒介及成交公告期限

本次中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官方网站》网站上发布,成交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

六、其他补充事宜

1.公告日即为成交通知书领取日。公告日起1个工作日内,被授权的成交供应商代表应到代理机构(或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未领取的,视同公告日已领取。成交供应商应按照规定的时限和程序与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合同的签订。

2.供应商对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成交公告期限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质疑(法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一并提交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开元大道206号

联系人:孔先生

电 话:0379-****8776

2.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王城大道与开元大道交叉口西南角国宝大厦2506室

联系人:李先生

电 话:0379-****3677

3.监督部门信息

监管部门:****

监管部门联系方式:0379-****8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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