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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黔南州“返乡创业头雁”培育工作方案(2026—2030年)〉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市场主体自愿申报,县人社局材料审核和实地核查,以下5家企业符合“返乡创业头雁”培育认定条件,其中创业领军型4家、创业成长型1家。现将拟认定名单公示如下:
一、创业领军型(4家)
1. ****公司,申报前12个月累计吸纳劳动力就业194人(不少于100人);
2. **胜泓****公司,申报前12个月累计吸纳劳动力就业110人(不少于100人);
3. ******公司,申报前12个月累计吸纳劳动力就业111人(不少于100人);
4. **黔新****公司,申报前12个月累计吸纳劳动力就业107人(不少于100人)。
二、创业成长型(1家)
1. 瓮****公司,申报前12个月累计吸纳劳动力就业63人(不少于60人)。
以上企业法人均属于入乡创业人员,企业依法登记注册并实际运营1年以上,且与所吸纳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申报前12个月平均在岗时间达3个月(90天)以上。公示无异议后,报州人社局认定,并按规定落实一次性培育奖补等相关政策。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6年10月13日至10月19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县就业局创业科反映,反映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联系电话:0854-****740
附件1.****公司申报前12个月累计吸纳劳动力公示表.xlsx
附件2.**胜泓****公司申报前12个月累计吸纳劳动力公示表.xlsx
附件3.******公司申报前12个月累计吸纳劳动力公示表.xlsx
附件4.**黔新****公司申报前12个月累计吸纳劳动力公示表.xlsx
附件5.瓮****公司申报前12个月累计吸纳劳动力公示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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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