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
公示时间:2026年10月12日起5个工作日
通讯地址:**县**镇西街29号政府2#统办楼(731300) 电 话:0930-****24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相关承诺文件 |
| **兴****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扩建项目 | **省**州**县三甲集镇五户村卧托社 | **兴****公司 | **利锦****公司 | 本项目为扩建项目,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种类,增加收集转运的危废转运频次,在现有危废暂存间旁**占地面积50m2的危废暂存间,用于贮存新增收集的废吸附棉、废机油滤芯、废机油桶。废油漆桶、废含汞紫外灯管、废活性炭、废防冻液、废有机溶剂废电路板、废电子元件、废**催化、汽车尾气净化废催化剂。**占地面积50m2的危废暂存间与现有危废贮存间(自产危险废物贮存间)分区建设,不得混用。 | 1.废气:非甲烷总烃采用“集气罩+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5m。硫酸雾采用集气罩+碱液喷淋塔处理后通过同非甲烷总烃通过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非甲烷总烃、硫酸雾加强危废暂存库通风,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标准。噪声:合理布局,建筑隔声、吸声,车辆等设备定期保养维护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震、车辆禁止鸣笛、限速慢行等措施,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废:危险废物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回收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