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尚华路东侧规划路(尚新路—秦汉大道)热网项目下穿铁路第三方基坑监测服务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建设。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尚华路东侧规划路(尚新路—秦汉大道)热网项目下穿铁路工作井、接收井、箱涵预制深基坑监测服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服务内容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含税最高限价(元) |
服务周期 |
服务地点 |
使用单位 |
投标保证金(元) |
| 包件1 |
尚华路东侧规划路(尚新路—秦汉大道)热网项目下穿铁路第三方基坑监测服务 |
尚华路东侧规划路(尚新路—秦汉大道)热网项目下穿铁路工作井、接收井、箱涵预制深基坑监测服务 |
基坑尺寸:工作井尺寸10*7m,接收井尺寸8.6*6.6m。深度9m、7m。基坑安全等级为一级。 |
项 |
1 |
320000 |
120日历天 |
**省**市 |
**** |
5760 |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税务登记合法,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附表认证范围须覆盖基坑相关监测内容。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9月~2026年9月)承担过或正在承担1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监测项目(附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4)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状况良好。
(6)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①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未被列入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黑名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在近3年不曾有行贿犯罪记录;
②其他信誉要求:未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不存在辖内失信的情形、不****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未被纳****集团公司未结法律纠纷案件相对方清单。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投标人须为国铁采购平台(https://cg.****.cn/)注册供应商。新用户请先登录国铁采购平台完成企业用户注册并通过初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0月12日18时00分至2026年10月19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登录国铁采购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100元,售后不退。****银行电汇、网银转账方式支付,缴费时应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包件号,在发售/下载截止时间前未提供有效缴费凭证的,视为未购买招标文件,同时不具备参与本项目投标资格。标书代写
5.3标书费发票开具方式详见供应商报名操作手册。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6年11月4日14时30分,地点为**省**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公司****公司第二开标室。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国铁采购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招标人:****
地址:**市**区**东路33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话:187****7557
招标代理机构:******公司****公司
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
联系人:柴女士
电话:029-****4242、029-****4241、029-****4253(服务费)、029-****4252(保证金)
电子邮件:****@163.com
开户银行:****银行****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0071120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异议函件(纸质文件或电子邮箱)向******公司****公司提出。标书代写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有效联系方式;(2) 异议事项涉及的项目名称、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3) 异议请求及主张;(4) 异议人应提供与物资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5) 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6) 异议人已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并被受理的应一并说明。异议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授权书、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理异议联系人:柴女士
联系电话:029-****4242、029-****4241
电子邮箱:****@163.com(异议专用)
联系地址:**市**东路与兴****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邮编:710054)
异议受理监督联系电话:
****电话:029-****1531
纪检监督电话:029-****4171
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