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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中心卫生院综合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内容及验收意见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卫生院综合楼项目
建设地点:****卫生院内
建设单位:****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意见(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符工
联系电话:0898-****6962
通讯地址:**省**市****开发区金巷西二巷50-1号
邮编:570216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