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项目名称 | **市**区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 项目招标编号 | |||||
| 招标人 |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需盖企业章及法人签字) |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本项目****花园周边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路线全长351.59米,红线宽度20米,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和绿化工程等。 | ||||||
| 开标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9时00分 | 开标地点 | **开标五室(电子标)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年 10 月12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6年 10 月 15日 | ||||
| 预中标人 | ****(非联合体) | 联合体 | 牵头人:/ | ||||
| 成员单位:/ |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286.47元 | ||||||
| 工期 | 7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何明(注册编号:桂245****16492;身份证号:452227********0012)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卢裕甫(身份证号:450104********151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1.那况路(金仑路-K0+880)工程 2.**9号路(35号路~40号路)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898.51元 | ||||||
| 工期 | 7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李荣萍(注册编号:桂245****37338;身份证号:450803********5840)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赵伟(身份证号:450304********1035)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广场项目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
| 单位资质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 ||||||
| 投标总价 | ****620.60 元 | ||||||
| 工期 | 7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 项目经理 | 曾国强(注册编号:桂245****44866;身份证号:452322********0036) |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黄子炎(身份证号:450325*******0653)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业绩:无 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00 |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 其他公示内容 (如有) | 无 | ||||||
| 公示媒介 |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cn、**公共**交易平台(****)http://ggzy.****.cn/bhggzy/ |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 管理办公室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9-****803 | ||||
| 附件: | ****委员会各成员对中标候选人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技术部分、投标报价等的评审结论、打分情况,评标委员会成员姓名应当以编码标注的方式替代) | ||||||
一式5份。其中:招标人2份、招标代理单位1份、****管理部门1份、交易中心1份。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项目负责人):(签名)
2026年 10月 12 日
备注:1.以上身份证号在公示时应隐藏中间部分数字。
2. 中标候选人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的,招标人应当在公示中标候选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 中标候选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时公开中标候选人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如在招标过程中出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算术误差及细微偏差,根据招标文件“澄清、说明或补正”规定修正的算术投标总价小于投标函内的投标总价的,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投标总价为修正后的算术投标总价。
附件:中标候选人打分情况.pdf 附件:第一中标候选人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示(盖章版).pdf 附件:第三中标候选人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第二中标候选人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附件:中标候选人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