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信息: |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6年综合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 ||
| 品目 | 货物/设备/政法、消防、检测设备/出入境设备 | ||
| 采购单位 | **** | ||
| 行政区域 | **市 | 公告时间 | 2026年10月12日 18:07 |
| 首次公告日期 | 2026年10月10日 | 更正日期 | 2026年10月12日 |
| 更正事项 | 采购结果 |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 项目联系人 | 芮一帆 |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56-****023 | ||
| 采购单位 |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省**市**区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西澳一街543号 |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林杨高0756-****936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 |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芮一帆0756-****023 | ||
| 附件: | |||
| 附件1 | A包组公示材料.rar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2026年综合类设施设备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本项目代理机构已于 2026 年 10 月 10 日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其中 A 包组中标人为****。2026 年 10 月 12 日,****公司正式提交的弃标函,表明放弃A包组中标结果。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第 23.1 条约定:“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但中标资格只顺延给中标候选人),也可以直接重新组织公开招标。”
经采购人确认,本项目A 包组中标资格顺延至该包组排序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公司;中标内容为指纹面相采集仪等设备一批,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贰佰伍拾叁万柒仟伍佰陆拾元整(¥2,537,560.00)。
更正日期:2026年10月12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 1 | ******公司 | 指纹面相采集仪等设备采购,一批。 | 详见公告附件 | 详见公告附件 | 一批 | 详见公告附件 |
(2)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A包组按照招标文件约定由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代理费人民币30317.80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省**市**区港珠澳大桥**公路口岸西澳一街543号
联系方式:林杨高0756-****9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会处)
联系方式:芮一帆0756-****02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芮一帆
电 话: 0756-****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