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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委托******研究院编制《**市**区红沙村附近海域开放式养殖区项目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根据《自然**部关于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材料编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1号),现对上述报告表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内容有意见、建议,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征集表”(附件2)反馈至****。
地址:****市防****半岛环岛东路沙木万海堤旁
****
联系人及电话:何先生,0770—****650
邮箱:****@163.com
附件:1.**市**区红沙村附近海域开放式养殖区项目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2.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公众意见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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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9日
附件2
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公众意见征集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 项目名称 | **市**区红沙村附近海域开放式养殖区项目整体海域使用论证报告表 | |
| 一、本页为公众意见 | ||
| 对本项目用海的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 (填写该项内容时请勿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内容,若本页不够可另附页) | |
| 二、本页为公众信息 | ||
| (一)公众为公民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姓 名 | ||
| 身份证号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经常居住地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村(居委会) 村民组(小区) | |
| 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 (填同意或不同意) | (若不填则默认为不同意公开) | |
| (二)公众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请填写以下信息 | ||
| 单位名称 | ||
| 工商注册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有效联系方式 (电话号码或邮箱) | ||
| 地 址 | 省 市 县(区、市) 乡(镇、街道) 路 号 | |
| 注:法人或其他组织信息原则上可以公开,若涉及不能公开的信息请在此栏中注明法律依据和不能公开的具体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