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校服市场化改革的工作要求,持续深化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小学校服管理,优化校服选购机制,****大学生及家长合法权益,经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校服款式设计、专家评审、公众网上评选及评选结果公示,****小学生校服款式,并推行校服市场化管理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校服款式确定情况
****小学、中学(含高中、中职)两个学段划分,男女同款。包含品类为:夏装短袖上衣、夏装短裤、春秋装上衣、春秋装长裤、冬装外套、冬装长裤。各学校通过征集家长意愿后,自行选定需要配置的校服品类,无需全部选用。校服款式设计方案详见附件1。
小学阶段校服效果图:
中学阶段校服效果图:
二、校服市场化要求
(一)生产销售要求。
校服实行市场化、社会化经营,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含服装生产或销售)的企业,可按标准生产销售,校服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所有生产企业须严格按照标准样衣统一生产,严格对标样衣版型、潘通色号、工艺走线、反光标识位置等细节,标准化、规范化开展批量校服生产。
校服仅限线下实体门店、合规商超、******等渠道销售;销售场所证照齐全,经营地址与执照登记地址一致。严禁流动摆摊兜售、无资质私域售卖;禁止入校销售、利用教职工推销校服,不得扰乱校园秩序。经营宣传须真实准确,不得夸大宣传、虚假标注材质信息。
(二)校服质量要求。
所有校服均应满足安全要求,校服生产企业应严格执行国家校服质量技术标准。校服所用面料、辅料、配件(料)、制作工艺、产品包装等,须严格执行《纤维制品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总局令第119号)、《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 18401-2010)、《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 31701-2015)、《絮用纤维制品通用技术要求》(GB18383-2015)、《中小学生校服》(GB/T 31888-2015)等相关标准。所有校服须经具备法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按国家标准检验合格,方可上市销售,坚决杜绝劣质校服流入校园。
鼓励企业生产高于国家标准的校服产品,推行绿色设计,确保面料环保、舒适、经久耐用。在****审定并对外公布的校服款式基础上,允许生产企业在符合国标前提下,对版型(修身或宽松)、面料材质作合理优化调整,适配不同季节、不同体型学生穿着需求。
(三)推行校徽免费配套服务。
校服生产企业可结合实际,免费提供直径5.5cm圆形校徽,非圆形校徽参照图样,尺寸约5.5cm。支持熨烫、缝制、粘贴等佩戴方式,不得单独收取校徽制作费用。****学校校徽图样详见附件2。
(四)校服溯源码管理。
根据《****管理局 ****教育厅关于印发〈**省校服质量安全联合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市监〔2026〕69号)要求,全省推行校服质量安全统一赋码机制。生产企业要按照《校服赋码及溯源管理规范》要求对校服进行赋码,以统一的溯源码为载体,“码”上归集生产销售单位名称及地址、生产日期、检验合格证明、影响产品质量的流向等质量安全关键信息,每件校服通过绑定唯一身份标识(数字身份二维码、Ecode追溯码等),实现校服质量安全“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网络渠道销售的校服,同步纳入赋码管理。校服赋码及溯源管理规范详见附件3。
三、校服推广及选购要点
**市新款式校服定于2026年秋季学期起,****小学、****初中、高中、中职)起始年级推广。在校服市场化改革过渡期,新、旧款校服可并行使用。2026年秋季学期入学的新生可自愿选用新款校服;非起始年级在校学生可继续穿着旧款校服。新、旧款校服的购置和穿着,均遵循学生和家长自愿原则。学校不强制学生、家长购买校服,不得限定校服采购途径。
家长、学生可自主选择品牌线下门店、正规电商平台、校服生产企业直营网点、合规商超等合法渠道选购校服。选购时应注意查验商家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查看校服吊牌或标签是否清晰标注面料成分、安全类别、执行标准、生产厂家等信息,并通过溯源码选择质量安全、品质优良、价格合理的校服。可向销售方索取校服质量检测报告,切勿购买无厂名、无厂址、无执行标准等标识不全的校服。
四、其他事项
(一)样衣展示。校服款式将于2026年10月20日—11月30日,在**省**市小岛锦茂路1号****一楼对外展示,欢迎有意向生产我市校服的企业及社会各界人士到现场参观。
(二)暖心服务。鼓励校服生产、经销企业及社会公益力量,面向低保家庭学生、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学生、困难学生等群体,开展校服捐赠、价格减免等帮扶活动,落实教育**举措。有意向的企业欢迎拨打联系人电话。
(三)校服质量监管。市场监管部门将校服纳入年度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范围,对线上、线下在售的我市制式校服实施常态化质量抽检。抽检不合格产品依法处置,相关企业失信信息按规定向社会公示。
(四)投诉举报途径。如发现校服存在质量问题,社会群众可通过正规渠道维权: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通过市场监管部门公布的渠道提交投诉举报。
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0750-****983
****陈老师;联系电话:0750-****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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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