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仓天诺汽车配件有限公司迁建新能源汽车塑料零部件等产品项目

审批
江苏-苏州-太仓市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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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3********539039H宋锋
宋锋**省**市**市
**市**镇西新路9号1#厂房(C栋1单元)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迁建新能源汽车塑料零部件等产品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2929-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
**省**市**市 **市**镇西新路9号1#厂房(C栋1单元)
经度:121.102070 纬度: 31.424630****环境局
2026-03-16
苏环建〔2026〕85第43号号913********539039H002Y
2026-03-191000
50****
913********539039H****
913********539039H******公司
****0684MA1MU1TMXF2026-07-20
2026-09-072026-10-07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541422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迁建)**(迁建)
不涉及变动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新能源汽车塑料零部件525万套、汽车金属配件25万套、模具1万套实际生产能力(第一阶段) 新能源汽车塑料零部件265万套、汽车金属配件13万套、模具0.5万套
不涉及变动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1)新能源汽车塑料零部件生产工艺流程: 干燥、投料:对外购塑料粒子进行干燥处理,干燥方式为通电加热烘干,干燥目的为去除原料表面水分。再对干燥后的原料人工进行投料。 产污环节:干燥、投料过程中不产生废气。 上模、调机: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及产品尺寸,更换模具,并调节设备参数。 加热:将外购的成品塑料粒子加入到注塑机内,采用电加热方式对塑料粒子进行加热,加热温度220℃左右,使塑料粒子软化即可。 挤出:塑料加热塑化后,在一定压力和速度下,通过螺杆将熔融塑料注入模具型腔中,注射压力80-140MPa。 冷却成型:将物料注射到模具内,模腔内的平均压力一般在200MPa之间,进行注塑成型,模具温度20-70℃。注塑后使用自来水进行间接冷却,本项目冷却水中不添加阻垢剂、杀菌剂、除藻剂等物质,冷却水不与产品直接接触,冷却水可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产污环节:加热、挤出、冷却成型过程中会产生注塑废气G1和噪声N,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修边、破碎:在注塑过程中,熔融塑料会溢入模具和模面缝隙间并留在产品上,通过人工修边进行去除。修边产生的大部分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进入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成小块塑料件,无法回用的塑料件外售综合利用。 产污环节:修边过程中产生S1废边角料和噪声N;破碎过程中产生破碎粉尘G2,噪声N。 包装:将加工完成的产品打包暂存成品仓库,待发货。 产污环节:包装过程中产生废包材S2。 (2)汽车金属配件、模具生产工艺流程: 数控加工:根据订单设计要求,利用CNC加工中心、数控电火花机床、线切割机床、磨床、铣床等自动化数控设备,由控制系统发出指令,使刀具作符合要求的各种运动,以数字和字母形式表示工件的形状和尺寸等技术要求和加工工艺要求进行的加工。刀具在相对封闭的空间操作,加工过程中使用少量切削液,不产生机加工粉尘。 产污环节:数控加工过程中产生油雾废气G3、废金属边角料S3、噪声N。 组装:人工对加工好的金属配件与自产的塑料零部件进行组装。 产污环节:组装过程中产生噪声N。 检验:对加工后的金属部件或者模具进行检验。产生的不合格品返工直至合格。 包装:将合格的金属零部件和模具进行包装。 产污环节:包装过程中产生废包材S4。(1)新能源汽车塑料零部件生产工艺流程: 干燥、投料:对外购塑料粒子进行干燥处理,干燥方式为通电加热烘干,干燥目的为去除原料表面水分。再对干燥后的原料人工进行投料。 产污环节:干燥、投料过程中不产生废气。 上模、调机:根据客户订单需求及产品尺寸,更换模具,并调节设备参数。 加热:将外购的成品塑料粒子加入到注塑机内,采用电加热方式对塑料粒子进行加热,加热温度220℃左右,使塑料粒子软化即可。 挤出:塑料加热塑化后,在一定压力和速度下,通过螺杆将熔融塑料注入模具型腔中,注射压力80-140MPa。 冷却成型:将物料注射到模具内,模腔内的平均压力一般在200MPa之间,进行注塑成型,模具温度20-70℃。注塑后使用自来水进行间接冷却,本项目冷却水中不添加阻垢剂、杀菌剂、除藻剂等物质,冷却水不与产品直接接触,冷却水可循环使用,定期补充不外排。 产污环节:加热、挤出、冷却成型过程中会产生注塑废气G1和噪声N,有机废气以非甲烷总烃计。 修边、破碎:在注塑过程中,熔融塑料会溢入模具和模面缝隙间并留在产品上,通过人工修边进行去除。修边产生的大部分可回用的塑料边角料进入破碎机进行破碎,破碎成小块塑料件,无法回用的塑料件外售综合利用。 产污环节:修边过程中产生S1废边角料和噪声N;破碎过程中产生破碎粉尘G2,噪声N。 包装:将加工完成的产品打包暂存成品仓库,待发货。 产污环节:包装过程中产生废包材S2。 (2)汽车金属配件、模具生产工艺流程: 数控加工:根据订单设计要求,利用CNC加工中心、数控电火花机床、线切割机床、磨床、铣床等自动化数控设备,由控制系统发出指令,使刀具作符合要求的各种运动,以数字和字母形式表示工件的形状和尺寸等技术要求和加工工艺要求进行的加工。刀具在相对封闭的空间操作,加工过程中使用少量切削液,不产生机加工粉尘。 产污环节:数控加工过程中产生油雾废气G3、废金属边角料S3、噪声N。 组装:人工对加工好的金属配件与自产的塑料零部件进行组装。 产污环节:组装过程中产生噪声N。 检验:对加工后的金属部件或者模具进行检验。产生的不合格品返工直至合格。 包装:将合格的金属零部件和模具进行包装。 产污环节:包装过程中产生废包材S4。
不涉及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园区化粪池统一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浏河。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热、挤出、冷却成型、数控加工、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具体如下: 1.加热、挤出、冷却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废气,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完成后经DA001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2.数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1套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完成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完成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CNC加工中心、数控电火花机床、线切割机床、磨床、铣床、冷却塔、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65~85dB(A),项目噪声源情况见下表。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控制设备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②设备减振、隔声、消声器 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风机加装隔声罩,设计降噪量达15dB(A)左右。 ③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 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室内,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正常生产时门窗密闭,采取隔声措施,降噪量约10dB(A)左右。 ④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塑料边角料、布袋收尘、废布袋、废金属边角料、废包材、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1)废塑料边角料:第一阶段废塑料边角料(SW17 900-003-S17),产生量为1.3t/a,委托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定期清运。 (2)布袋收尘:第一阶段布袋收尘(SW17 900-003-S17),产生量为0.075t/a,委托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定期清运。 (3)废布袋:第一阶段废布袋(SW59 900-009-S59),产生量为0.003t/a,委托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定期清运。 (4)废金属边角料:第一阶段废金属边角料(SW17 900-002-S17),产生量为0.75t/a,委托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定期清运。 (5)废包材:第一阶段废包材(SW17 900-009-S17),产生量为0.25t/a,委托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定期清运。 (6)废润滑油:第一阶段废润滑油(HW08 900-249-08),产生量为0.15t/a,委托****定期清运。 (7)废切削液:第一阶段废切削液(HW09 900-006-09),产生量为1.25t/a,委托****定期清运。 (8)废包装桶:第一阶段废包装桶(HW08 900-249-08),产生量为0.03t/a,委托****定期清运。 (9)废活性炭:第一阶段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产生量为6.625t/a,委托****定期清运。 (10)生活垃圾:第一阶段生活垃圾(SW64 900-099-S64),产生量为4.5t/a,委托**市盛永欣****公司定期清运。****园区化粪池统一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尾水排入新浏河。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热、挤出、冷却成型、数控加工、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具体如下: 1.加热、挤出、冷却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废气,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完成后经DA001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2.数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1套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完成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完成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CNC加工中心、数控电火花机床、线切割机床、磨床、铣床、冷却塔、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65~85dB(A),项目噪声源情况见下表。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控制设备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②设备减振、隔声、消声器 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风机加装隔声罩,设计降噪量达15dB(A)左右。 ③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 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室内,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正常生产时门窗密闭,采取隔声措施,降噪量约10dB(A)左右。 ④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废塑料边角料、布袋收尘、废布袋、废金属边角料、废包材、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包装桶、废活性炭、生活垃圾。 (1)废塑料边角料:第一阶段废塑料边角料(SW17 900-003-S17),产生量为1.3t/a,委托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定期清运。 (2)布袋收尘:第一阶段布袋收尘(SW17 900-003-S17),产生量为0.075t/a,委托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定期清运。 (3)废布袋:第一阶段废布袋(SW59 900-009-S59),产生量为0.003t/a,委托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定期清运。 (4)废金属边角料:第一阶段废金属边角料(SW17 900-002-S17),产生量为0.75t/a,委托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定期清运。 (5)废包材:第一阶段废包材(SW17 900-009-S17),产生量为0.25t/a,委托一般固废回收单位定期清运。 (6)废润滑油:第一阶段废润滑油(HW08 900-249-08),产生量为0.15t/a,委托****定期清运。 (7)废切削液:第一阶段废切削液(HW09 900-006-09),产生量为1.25t/a,委托****定期清运。 (8)废包装桶:第一阶段废包装桶(HW08 900-249-08),产生量为0.03t/a,委托****定期清运。 (9)废活性炭:第一阶段废活性炭(HW49 900-039-49),产生量为6.625t/a,委托****定期清运。 (10)生活垃圾:第一阶段生活垃圾(SW64 900-099-S64),产生量为4.5t/a,委托**市盛永欣****公司定期清运。
不涉及变动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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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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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加热、挤出、冷却成型、数控加工、破碎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具体如下: 1.加热、挤出、冷却成型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废气,通过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完成后经DA001排气筒15m高空排放。 2.数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废气,通过1套油雾净化装置处理,处理完成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3.破碎过程中产生的颗粒物废气,通过1套布袋除尘装置处理,处理完成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有组织:本项目加热、挤出、冷却成型过程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无组织:加热、挤出、冷却成型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数控加工过程中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标准,两个排放标准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相同,均为4.0mg/m3。由于上述两种工段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均在同一厂界排放,行业型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优先于综合型排放标准,故本项目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排放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标准。 破碎过程中排放的颗粒物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标准限值。 已建设 已监测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粉碎机、CNC加工中心、数控电火花机床、线切割机床、磨床、铣床、冷却塔、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强度在65~85dB(A),项目噪声源情况见下表。拟采取以下降噪措施: ①控制设备噪声 在设备选型时选用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在满足工艺设计的前提下,尽量选用满足国际标准的低噪声、低振动型号的设备,降低噪声源强。 ②设备减振、隔声、消声器 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底座,风机加装隔声罩,设计降噪量达15dB(A)左右。 ③加强建筑物隔声措施 高噪声设备安置在室内,合理布置设备的位置,有效利用了建筑隔声,并采取隔声、吸声材料制作门窗、墙体等,防止噪声的扩散和传播,正常生产时门窗密闭,采取隔声措施,降噪量约10dB(A)左右。 ④强化生产管理 确保各类防治措施有效运行,各设备均保持良好运行状态,防止突发噪声。 项目运营期厂界四周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3类标准。 已建设 已监测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一般固废暂存区1处,约20m2 危废暂存区1处,约5m2 一般固废暂存区1处,约20m2 危废暂存区1处,约5m2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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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
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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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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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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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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