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源管道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镀铜钢丝供货商招标项目(招标编号JXRH2026-JX-X083)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变更内容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2026-09-21 00:00获取文件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10-19 23:59开标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10-20 10:00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标书代写
2026-10-20 10:00
****2026-2027年度镀铜钢丝供货商招标项目(招标编号:****)澄清公告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镀铜钢丝供货商招标项目

项目编号:****

二、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第32页中

2.2.3(2)

商务部分(12分)

当年或上半年度用户反馈意见书,且获得用户好评、质量信誉优良(3分)

能提供投标产品的当年或上年度用户反馈意见书,且获得用户好评、质量信誉优良的,3份以上得3分;2份得2分;1份得1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上年度钢骨架塑料复合管用户反馈意见书。



更正为:

2.2.3(2)

商务部分(12分)

当年或上半年度用户反馈意见书,且获得用户好评、质量信誉优良(3分)

能提供投标产品的当年或上年度用户反馈意见书,且获得用户好评、质量信誉优良的,3份以上得3分;2份得2分;1份得1分;否则不得分。

评审依据:提供上年度用户反馈意见书扫描件。



2.原招标文件第33页中:

2.2.3(3)

技术部分(38分)

业绩(10分)

投标人近 3 年(2023年9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日)钢骨架塑料复合管企业镀铜钢丝供货业绩;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扫描件+对应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仅提供合同无发票、或仅提供发票无合同不予计分;代理商业绩可以是自身销售业绩,****制造厂家的业绩。标书代写

评分标准:近三年与钢骨架塑料复合管企业供货签订供货量大于150吨的镀铜钢丝供货合同,提供一个得一分。满分十分。

备注:

①每份业绩合同须能够体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合同签订时间;

②伪造业绩证明按投标无效处理。

评审依据:合同扫描件、对应发票扫描件。



更正为:

2.2.3(3)

技术部分(38分)

业绩(10分)

近 3 年(2023年9月1日 至投标截止日)镀铜钢丝同类产品供货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或者对应发票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的开具时间为准;代理商投标可提供自身销售业绩,****制造厂家的业绩。标书代写

评分标准:近三年≥150吨的镀铜钢丝供货合同,提供一个得2分;≥100吨且<150吨的镀铜钢丝供货合同,提供一个得1分;无有效同类业绩的,本项不得分。该项最高得分10分。

备注:

①每份业绩合同须能够体现货物名称、供货数量、合同签订时间;

②伪造业绩证明按投标无效处理。

评审依据:合同扫描件或对应发票扫描件。



3.原招标文件的获取为:“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9月21日0时至2026年10月14日23:59时登录**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com****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com/)或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缴纳平台使用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现澄清为:“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10月19日前23:59时登录**省国有企业采购交易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com****集团电子采购平台(网址:http://ep.****.com/)或精彩纵横云采购平台网站(网址:https://www.****.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立即参与”,缴纳平台使用费,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资料,未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他材料的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4.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10时00分,现澄清为: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5.原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10时00分,现澄清为:2026年10月20日10时00分。标书代写

6.本澄清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及修正,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知悉。如潜在投标人认为本次澄清内容影响编制投标文件的,需书面提出,若未书面提出视为不影响编制投标文件。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286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区丹霞路333号1栋201室

联系人:张女士、魏女士

电话:0791-****5665

电子邮箱:****@163.com

招标进度跟踪
招标项目商机
暂无推荐数据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