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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日期:2026-10-12
| 项目名称 | **县44.74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壮族自治区**市**县平马镇、思林镇、祥周镇等用电企业内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3.106 |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陈美媛 |
| 联系人 | 蔡小珍 | 联系电话 | 184****4885 |
| 项目投资(万元) | 8366.59 | 环保投资(万元) | 30 |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9-11-30 | ||
| 建设性质 |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0 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项中其他光伏发电。 |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工业园区厂房、公共建筑屋顶等 39 个场景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光伏装机容量为 44.74MW,共安装 740Wp单晶硅光伏组件约 60459 块,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设备基础、支架、围栏等土建工程及光伏组件、逆变器、变压器、监控及安防系统等配套工程。 |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 废气 | 有环保措施: 施工运输车辆密封遮盖、施工现场定时洒水喷淋等采取严格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后通过无组织排放至周围大气环境 | ||
| 废水 生活污水 | 生活污水 有环保措施: 分类收集、沉淀处理采取施工污水及生活污水分类处置措施后通过回用于场地降尘或接入市政管网排放至指定污水管网或回收利用 |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避免夜间施工等采取,隔声、减振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后通过,距离衰减排放至厂界外环境,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要求。 | ||
| 承诺:**** 陈美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陈美媛 承担全部责任。 |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32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