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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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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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产业飞地321省道北侧地块项目场地建设运营单位公开招引项目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 0.00 元/立方米 |
出租面积
| 项目场地为产业飞地321省道北侧地块(地块五),涉及面积约74611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6-10-13 |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 2026-10-19 |
出租标的地址
| **市产业飞地321省道北侧地块(地块五) |
交易机构
| 注册、报名、竞价辅导请联系 400-****-3939 项目咨询请联系 肖先生|联系电话:0579-****0095 |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 标的状态 |
以现场实际现状为准 |
| 其他权利情况 |
无 |
| 其他披露事项 |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市产业飞地321省道北侧地块(地块五)场地建设运营项目,场地总体面积约74611平方米,地坪标高:83.2m-93.5m(具体以实际图纸为准)。由中选运营单位负责工程渣土接收进场、分层摊铺、碾压整平、现场管控、扬尘防治、安全管理等全部渣土消纳及场地平整相关建设运营工作。本项目仅限消纳合规工程渣土、土石方,严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淤泥、危废、有毒有害废弃物进场。项目按照地块地坪标高 83.****.5m 控制填方,渣土消纳至场地设计高程即停止接收渣土(具体以招引方的竣工验收为准)。 2.计量管理:渣土方量以进场实际净方量为准,采用地磅称重换算(换算系数:1立方米 = 1.65吨)或车方丈量,双方共同派员现场计量,每日签署进场计量单,作为结算依据。 3、建设管控:格按照招引方交底的堆填标高、分层厚度、压实标准、场地边界、成型质量等技术控制标准开展填方作业,做好边坡管控、防汛排水,防范滑坡、扬尘污染、噪声扰民等问题。 4.运营管理要求:(1)仅限消纳合规工程渣土、土石方,严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淤泥、危废、有毒有害废弃物进场。 (2)运营方应做好渣土进场管控,做到渣土及时摊铺碾压消纳;按主管部门要求落实喷淋降尘、出入口车辆冲洗等扬尘管控措施。 (3)落实现场安全管理,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做好现场巡查管控。 (4)运营方负责办理渣土消纳所需相关部门的审批、备案手续,支付由此产生全部费用,计入项目成本。 5.意向运营方报名前需进行实地勘察,项目实际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招引方为准。 6.其他未提及的有关事项参照合同执行。 7.挂牌底价为0元/立方米,代表运营方收取的建设运营管理费单价下调幅度,建设运营管理费基准单价为3.13元/立方米,如最终成交价(建设运营管理费单价下调幅度)为X,则实际成交单价为基准单价减去下调幅度,即实际成交单价=3.13-X。 |
| 出租方基本情况 |
出租方名称 |
**** |
| 联系人 |
李先生 |
| 联系方式 |
固定电话:159****2744 |
| 联系地址 |
******市**新区花海路102号东侧 |
| 交易条件 |
租金挂牌价 |
0.00 元/立方米 |
| 是否有保留价 |
无 |
| 租金挂牌价备注 |
项目挂牌价对应的是运营方收取的建设运营管理费单价下调幅度,建设运营管理费基准单价为3.13元/立方米,设最终成交价(建设运营管理费单价下调幅度)为X,则实际成交单价为基准单价减去下调幅度,即实际成交单价=3.13-X |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租金支付要求 |
运营方收取的建设运营管理费以成交单价为基础,由招引方按季度据实结算支付至运营方指定账户(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
出租用途 |
由中选运营单位负责工程渣土接收进场、分层摊铺、碾压整平、现场管控、扬尘防治、安全管理等全部渣土消纳及场地平整相关建设运营工作;仅限消纳合规工程渣土、土石方,严禁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淤泥、危废、有毒有害废弃物进场。 |
|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
1.项目成交后,运营方与招引方应在项目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期限以合同生效后的第一天开始起算。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招引方有权收回标的重新挂牌。 2.本项目设履约保证金人民币20万元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运营方缴纳至招引方指定账户。本项目最大渣土消纳量设计约为35万立方米。 3、款项支付方式: 3.1运营方收取的建设运营管理费单价按实际成交价执行。 3.2.结算方式:待项目全部竣工完成后开展统一结算工作。项目竣工后,运营方向招引方提交完整结算资料,包括渣土进场方量台账、收入明细、成本支出清单、付款凭证复印件;招引方收到报送资料后,双方完成对账确认。 3.3.运营方收取的建设运营管理费对账完成后按时支付;项目运营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3.4. 支付流程:招引方审核运营方提交的消纳量报表及发票无误后,支付至运营方指定账户。 4、意向运营方须在报名竞价前自行对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营业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运营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出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营业开设审批(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规划用途和土地既有结构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经营风险,运营方承诺独立承担。 5.合同运营期内运营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或行业相关法规经营,若出现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失等事故须由运营方自行承担。若由于经营需要,有工程施工需求的,经招引方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 6.项目渣土回填要求和项目场地恢复要求:项目具体竣工完结以招引方的验收确认为准。 7.运营方应确保当天的渣土当天消纳,不能影响后续渣土消纳,并应按照行政主管部门规定设置控制扬尘措施。 8.项目运营中运营方必须保证行人、车辆的通行安全,运营方进场后应在各路口搭设有足够强度的安全防护通道,负责项目影响区域内的交通疏导标识标牌等的制作、安装及日常维护,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施工现场附近的人行道和机动车道的设置必须满足施工期间交通组织的要求,保证交通畅通,并承担施工期间管理范围内道路的市政设施及便道的日常养护和维修工作。若由于运营方管理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及施工便道的维护不力造成后果的,均由运营方负责。 9.本项目出入口交通(疏解)便道的施工及施工期间的维护由运营方负责实施,道路面层均采用硬化路面。交通组织(含交通便道,交通设施等)方案按照交通疏解方案细化后经交管部门审批后实施。 10.由于城市开发、****政府规划需要,合同即时终止,双方互不担责。招引方可无条件收回标的资产,运营方须配合在规定时限内完成腾退搬迁等工作。 11.未经招引方书面同意,运营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对项目运营过程中涉及的工程进行转包,一经发现,招引方有权终止合同, 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运营方负责。 12、项目运营过程中,运营方若被处以罚款的,由运营方自行承担。 13、其他未尽事宜以公告的合同样稿为准。 |
| 租期 |
一年 |
| 有无免租期 |
无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意向运营方须为独立企业法人,且公司成立3年及以上(提供营业执照); 2.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相关证书); 3.近三年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www.****.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n)相关截图并盖章 ); 4.意向运营方需拥有项目运营所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与资金实力(提供承诺函)。 5.具备渣土消纳项目现场管理经验,能够落实渣土计量、台账登记、安全文明施工等各项要求。 |
| 保证金事项 |
交纳金额(万元) |
5.00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
| 温馨提示 |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
| 交纳方式 |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
| 保证金扣除条款 |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运营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运营方被确定后,其交纳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交易所按招引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运营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招引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在扣除服务费后的余额部分作为违约金转至招引方指定账户。 |
| 披露信息 |
信息披露期 |
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 是否自动延牌 |
是 |
| 延牌情况 |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
| 遴选方式 |
动态报价 |
|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
1、公告挂牌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其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成交,则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信息披露,直至成交。 3、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成交方。标书代写 |
| 交易机构 |
联系人 |
肖先生 |
电话 |
0579-****0095 |
| 传真 |
|
邮箱 |
|
| 地址 |
**市**区光南路668****交易所有限公司5楼 |
网址 |
|
附件(5)
4.特别事项约定.docx下载预览
1.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下载预览
2.实地勘察证明.docx下载预览
3.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下载预览
飞地红线及规划图(2).pdf下载预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