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新明纤维树脂制品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审批
广东-佛山-禅城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2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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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建设单位名称: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建设单位机构代码: 建设单位法人: 建设单位联系人: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建设单位详细地址:
****
914********9842418篠原献平
林如璀**省**市禅**
****开发区**工业园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代码: 项目类型: 建设性质: 行业类别(分类管理名录):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工程性质: 建设地点: 中心坐标: ****机关: 环评文件类型: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审批文号: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运营单位名称: 运营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代码: 验收监测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组织机构代码: 竣工时间: 调试起始时间: 调试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起始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验收报告公开形式: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扩建项目
2021版本:071-汽车整车制造;汽车用发动机制造;改装汽车制造;低速汽车制造;电车制造;汽车车身、挂车制造;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C3670-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省**市禅** ****开发区**工业园
经度:113.028440 纬度: 22.950920****环境局
2023-10-18
佛禅环审〔2023〕9号****
2025-09-05112
22****
914********9842418**市****公司
914********5324833******公司
****0115MAEE57167L2025-10-15
2026-08-282026-09-24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828rqtpD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扩建扩建
无
规模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年产隔音件底护板26万件年产隔音件底护板26万件
无
生产工艺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加热、冷却成形、切割、质检、包装、成品加热、冷却成形、切割、质检、包装、成品
无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废气:现有项目3套有机废气处理设施中的低温等离子、UV等)均整改为“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本项目新增一条隔音件底护板,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 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厂; 噪声:对产生噪声源设备必须进行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做好隔音降噪工作; 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须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 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应符合《**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要求。废气:现有3套废气治理设施已完成提升整治,废气处理设施提升整治后全厂废气处理设施情况如下:发泡、涂布等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毛毡生产线加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与现有隔音件和本项目新增的隔音件底护板生产线加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3#)处理后,合并经同一15m排气筒(DA002)排放;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DA003); 生活污水: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厂; 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选取低噪声型设备;在设备底部加装减振降噪措施;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等降噪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固体废物:项目设有专用危废仓及一般固废仓;危险废物交给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市**区**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公司、**市****公司)处理。
本项目不新增废气主要排放口。环评拟新增一套废气处理设施,实际建设因新增底护板线与现有隔音件线相邻、原料和工艺类似,且废气处理工艺相同,故不再单独新增,而是将新增隔音件底护板线加热废气与现有隔音件线加热废气合并,并经整改后的“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3#)处理,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2)排放。该变动仅为废气治理设施和排气筒的合并优化,不新增污染因子、不增加排放量、不改变排放去向,不属于重大变动,纳入本次验收。
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实际建设情况: 变动情况及原因: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是否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文件:
无无
无
3、污染物排放量
污染物 现有工程(已建成的) 本工程(本期建设的) 总体工程 总体工程(现有工程+本工程) 排放方式 实际排放量 实际排放量 许可排放量 “以新带老”削减量 区域平衡替代本工程削减量 实际排放总量 排放增减量 废水 水量 (万吨/年) COD(吨/年) 氨氮(吨/年) 总磷(吨/年) 总氮(吨/年) 废气 气量 (万立方米/年) 二氧化硫(吨/年) 氮氧化物(吨/年) 颗粒物(吨/年) 挥发性有机物(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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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适用范围是“其他排污单位”)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处理厂 生活污水排放口设监测点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发泡、涂布等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发泡、涂布等有机废气收集后采用“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后经15m排气筒(DA001)排放 处理前后设监测点
2 加热有机废气治理设施 《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 毛毡生产线加热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收集经“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与现有隔音件和本项目新增的隔音件底护板生产线加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3#)处理后,合并经同一15m排气筒(DA002)排放 每套治理设施处理前后设监测点
3 静电油烟净化器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标准 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引至楼顶高空排放(DA003) 处理前后设监测点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序号 设施名称 执行标准 实际建设情况 监测情况 达标情况
1 减振降噪措施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通过选取低噪声型设备;在设备底部加装减振降噪措施;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等降噪措施进行综合治理 厂界四周设监测点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1 危险废物须交由资质单位处理,危险废物在厂区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7-2023) 相关要求;一般固体废物管理应符合《**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要求 项目设有专用危废仓及一般固废仓;危险废物交给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市**区**盛环保工业废弃物****公司、**市****公司)处理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表7 风险设施
序号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依托现有项目厂房依托现有项目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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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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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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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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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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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是否落实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
无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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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地表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地下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环境空气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土壤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海水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敏感点噪声是否达到验收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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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序号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有关规定,请核实该项目是否存在下列情形:
1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2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3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4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5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6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7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8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9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不存在上述情况
验收结论 合格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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