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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服务项目简要描述 | ****大学生创新大赛各项赛事活动顺利开展,统筹做好参赛师生、评审专家及赛事工作人员的住宿、餐饮、会务等接待保障工作,****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酒店服务。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大学生创新大赛(2026****酒店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30100元(人民币),供应商报价按单间报价。 基本情况:本项目采购面向赛事主会场(****翡翠校区)****酒店、宾馆经营主体,具备合法经营资质、拥有大****酒店经营单位,可独立承担本次赛事接待服务。 本次大赛入住时间为两天,预计订房数量约为 43 间,单间(大床间)每晚价格不超过 350 元/间,实际用房数量存在增减浮动,最终用房数量以入住当天现场通知为准,房量增减不得作为调整单间报价的理由,最终费用按照实际入住房间数量×单间单价据实结算。 |
| 预算总金额 | 30,100.00元 |
| 服务采购详细要求 | 无 |
| 交货地址 | **省**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 |
| 报价是否含税 | 是,说明: | |
| 报价备注 | 可不填写 | |
| 是否上传报价单 | 是 | |
| 报名供应商要求 | 本项目接受已在平台注册通过,且满足本公告要求的所有供应商 | |
| 基本证件 | 营业执照 | |
| 其他证件 | 承诺函1:大型团队接待能力:具备大型团队集中接待经验,客房储备充足,可满足赛事大批量人员同期入住、就餐需求,能够配合赛事统一作息、统一管理,提供专属团队接待服务。(提供承诺函),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星级资质标准:供应商须为****酒店,持有文旅部门核发的****酒店星级证书,承诺函2:信用良好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全事故、食品安全事故、重大投诉纠纷,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服务口碑良好。(提供承诺函),区位选址要求:酒店坐落于赛事主会场(****翡翠校区)所在市域范围内,需距离赛事主会场车程15分钟以内,交通便捷,无复杂限行路段,可保障人员快速往返会场。(提供高德、百度等距离、时间截图),提供企查查或爱企查等企业关联方认定图、关系图谱、企业图谱等证明材料,食品经营许可证 | |
| 供应商邮箱 | 非必填 | |
| 是否允许自然人报价 | 否 | |
| 补充说明 | 1.本项目报价按单间价格不超过 350 元进行报价(报价范围0-350元)。 | |
| 报价须知 | 1.供应商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2.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包含产品生产、制作、运输、安装、检验及售后服务、税金、工时费、人工费等所有费用,供应商报价时请予以充分考虑。 3.未按照公告要求对所投产品参数要求进行响应的、未按照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的、报价超过预算价的,均视为无效报价。 4.参与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满三家或以上,不足三家的可再**一个询比周期或重**排采购。 5.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或虚假供货的、不按公告要求或合同约定履约的、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采购规定的,学校有权视违规情****学校****政府采购项目。 |
| 报价方式 | 1.本项目报价按单间价格不超过 350 元进行报价(报价范围0-350元)。 |
| 1 | 违约责任 | 成交供应商延迟交货或提供商品服务不满足公告所列要求的视为违约,需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采购方有权取消其为成交供应商。 |
| 2 | 付款方式 | 服务完成验收合格后支付款项 |
| 3 | 采购需求参数响应 | 供应商所投产品需完全响应采购需求参数要求 |
(1)登录“****采购信息网”(https://afc.****.com/)公告查看页面点击“我要报价”。请未注册的供应商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注册咨询电话:0551-****4009。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
(2)供应商需按照公告要求制作报价文件、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要求上传平台,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逾期责任自负。加急标书代写
(3)供应商如有疑问可以在线提问并在线查看答疑澄清;
(4)供应商应合理安排报价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为防止在报价结束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无法报价,责任自负;
(5)报价过程中如有任何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平台****专属客服:石工,电话:0551-****4009;
各潜在供应商,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中的“星级资质标准”评审项,现调整为:供应商须具备《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23****酒店服务接待能力。可提供文旅部门有效四星(及以上)星级证书;无官方星级证书的,须承诺满足国标四星级全部必备项目(提供承诺书)并提交相关佐证(可附携程、美团等 OTA 平台酒店星级认定截图作为辅助证明),采购人保留组织现场核验的权利。
注:本澄清视同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文件与本澄清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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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〇二六年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