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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处置暨公开竞价补登公告
****(下称“中****公司”)拥有“**市**区慈云寺1号院10幢-1层1-1112”及“**市**区慈云寺1号院10幢-1层1-1118”两个车位所有权,已于2026年10月8日-2026年10月9日通过淘宝网网络竞价平台上(网址http://zc-paimai.****.com),以公开竞价方式处置。因仅有一人参与竞价,现按相关规定补登公告,再次征集投资人。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资产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物名称 | 起始价(元) | 保证金 (元) | 加价幅度(元) |
| 1 | **区慈云寺1号院10幢-1层1-1112 | 173500 | 17350 | 1000 |
| 2 | **区慈云寺1号院10幢-1层1-1118 | 173500 | 17350 | 1000 |
(根据****人民法院出具的(2022)粤01执恢224号之八《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市**区慈云寺1号院地下车库一区、一期C区-1层车位;慈云寺1号院10幢-1层、-2层车位;慈云寺1号院51幢-1层共计708个车位以物抵债给中国华融****公司****公司(目前已更名为****),本公告所涉及的车位属于708个车位中的其二,每个车位独立产证,我司拟按资产现状出售,我司不对资产的状况做任何声明或保证。买受方需自负资产瑕疵或潜在纠纷风险,并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的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二、交易条件
信誉良好,资金来源合法,能承担购买资产所带来的风险。
三、对交易对象的要求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支付能力的法人、组织或自然人。
(二)以下人员不得购买:国家公务员、****公司的工作人员;该项资产处置工作相关中介机构所属人员;抵债资产原债务企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公司,担保****公司,债务企业的其他关联企业上述主体出资成立的法人机构或特殊目的实体;****总局认定的其他不宜受让的主体。
(三)**市**区慈云寺1号院所在小区业主具有优先购买权。
(四)成交买受人须配合中****公司签订相关合规承诺书等材料,如拒不配合的,中****公司有权终止交易。
四、参与交易的方式
凡愿参加公开竞价的投资人,请在补登公告期间通过中****公司提出受让登记申请。投资人需在补登公告期间提交主体资料以作资格审核,在资格审核通过且缴纳竞价保证金后,方取得竞价资格。
五、补登公告期限及公开竞价日期
补登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即2026年10月13日至2026年10月15日。公开竞价日期将在补登公告期限届满后另行通知取得竞价资格的投资人。
六、其他情况
中****公司有权无条件取消本次公开竞价或改期组织公开竞价。资产最终受让人(国有企业除外)****开展合规访谈及签订《合规访谈问卷》等;如不配合,中****公司有权终止相关交易。
七、联系方式
****,地址:**市**区马场路庆亿街3****中心B座10楼。
联系人:杨经理 136****3073;黄经理020-****3373
受理排斥、阻挠征询或异议的举报电话:020-****10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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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