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10-13 | 挂牌结束日期2026-10-26 | |
| 100000 ( 10 万元) | 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 |
| ****公司 | ||
| 张梦卓 178****8022 | ||
| **** | ||
| 项目编号 | **** |
| 标的名称 | 位于新街44号共35套房屋宿舍五年租赁权(整体招租) |
| 租赁底价 | 34.8948万元/年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10-13 |
| 挂牌截至日期 | 2026-10-26 |
| 出租方名称 | **** |
| 所在地区 | **省 - **市 - **区 |
| 注册地(住所) | **省**市**区胜利街9号 |
| 出租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1597384 |
| 租赁期限 | 五年 |
| 是否存在定价依据 | 是 |
| 定价依据 | 评估 |
| 租金调整方式 | 不涉及 |
| 是否有免租金装潢期 | 否 |
| 租赁用途 | 住宅 |
| 目前状态 | 空置 |
| 资产概述 | 1.本次整体招租标的资产为位于新街44号共35套房屋宿舍五年承租权(整体招租),房屋结构为混合结构,规划用途为住宅,具备不动产权证,详情见明细表。 2.本次招租的资产无担保、抵押等限制交易的情形。 |
| 交易服务费付费主体 | 双方各付 |
| 其他招租条件 | 1.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项目报名保证金10万元****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2.意向承租方须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首期租金的确认付款操作。 3.****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4.出租方提出: (1)在租赁期限内,未事前征得出租方的同意:①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将标的房屋对外转租、分租或转借,否则,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且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且出租方有权追求责任和损失;②承租方为正常使用确需对房屋进行的修缮,必须向出租方提交改造方案并得到出租方书面同意批准后才能实施,且不得改变墙体承重结构;为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适量改造或增加设施,其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人为因素造成的损坏,包括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房屋的维修由承租方自行负责;③****工厂加工、化工及其他扰民和环境污染的营业种类,且保证在出租房屋内不得从事违法活动或存放危险物品,如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出租方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关系,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风险、经济责任及赔偿损失,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2)意向承租方须承诺按时向出租方交纳按约定应当由承租方交纳的各项费用,包括租赁期间的水电、垃圾卫生、防火、防盗、“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管理费等费用。 (3)由于使用和财产保管不当及其他自然灾害原因造成的损失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水、火灾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出租方有权对受到的损失依法追究赔偿。 (4)若因政策变化或市政建设等不可抗力导致标的无法继续租赁的,承租方应及时结清租赁费用,无条件腾退,双方租赁关系解除。 5.意向承租方应完全认可由出租方委托的**善本房地产****公司对本次租赁交易出具的《房地产租金评估报告》(**善本[2026] 房评字第04024号)中的全部内容并不持异议。若本次公告的出租面积与实际出租面积存在差异的,则以实际出租面积为准,不影响本次交易的价格和结果。 6.意向承租方提交租赁申请前需联系出租方对标的进行充分的现场勘察、了解,递交租赁申请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租赁行为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不因租赁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
| 承租资格条件 | 1.意向承租方需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及良好的商业信用,保证成交款能一次性付清。 2.意向承租方须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自然人和联合体承租。 |
| 重大事项披露 | 1.此次标的资产按现状整体招租,招租底价为:34.8948万元/年。租期五年,合同五年一签,租金按年支付,具体支付期限以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2.此次挂****银行****分行批准,此次租赁标的资产所属范围实际所有人为****。资产房屋用途为住宅。 3.此次招租的资产房屋大部分需要修整,招租后需装电梯的须与出租方沟通后再进行安装手续,安装过程中的费用与风险由承租方全部承担。 4.此次挂牌招租标的资产目前不存在抵押、担保等限制交易的情形。 |
| 租赁面积(平方米)/数量(台) | 2946.93 |
| 交易条件 | |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6-10-13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处置方案 | |
| 征集到两个及以上受让方采用的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受让资格及审核方式 |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是否存在优先承租权人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
| 交纳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前 |
| 保证金交纳说明 | 意向承租方报名登记时须交纳项目报名保证金10万元****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日17:00前到达账户为准);并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支付订单,完成对保证金的确认付款操作;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为支付。 |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在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并来函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成交后,其保证金在出租方收到首期租金并来函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未竞得出租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承租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我的账户”中(意向承租方进入“e产权”——个人中心——资金转出,完成交易保证金提现操作)。
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交易所有限公司将按照****交易所****公司的要求,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交易所****公司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交易所****公司还有权进一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资产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承租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未按要求签署《资产租赁合同》或放弃承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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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动产 | |
| 建筑面积 | 2946.93(平方米) |
| 地址 | **省**市**区新街44号 |
| 评估机构 | **善本房地产****公司 |
| 租赁价格评估值 | 34.8948万元/年 |
| 评估基准日 | 2026-04-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