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总纲》(HJ2.1-2016)、《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 第4号)的要求,现开展“****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扩建项目
建设地点:**市******林场柳桥分场32林班03小班
建设单位:****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况:扩建项目总投资3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5988.57m2,建设内容包含育肥区、生活办公区、环保区等,配套建设环保、消防、水电工程。扩建项目新增存栏生猪4750头,新增年出栏生猪9500头,扩建完成后全场存栏7000头育肥猪,全场年出栏14000头育肥猪。
二、评价单位变更情况
本项目前期委托****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已按《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要求完成第一次公示程序,公示内容完整、程序合规、期限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规定。
因工作调整,我公司终止与****的委托关系,于2026年8月重新委托******公司承接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工作。本次更换环评编制单位后,项目建设性质又**变更为扩建,项目名称由:****生猪养殖场建设项目变更为****扩建项目,项目地点、养殖工艺、污染防治措施、评价内容、评价结论等核心内容未发生变更,原公示内容与本次报告编制主体内容一致。
三、原公众参与公示执行情况
第一次公示:2025年11月6日,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平台网站,公示项目基本信息、环评单位、公众意见提交方式等,公示期≥10个工作日,程序符合《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
公示期间,建设单位及原评价单位未收到任何公众反馈意见表、书面及口头意见,无公众异议。
四、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
地址:**市******林场柳桥分场32林班03小班
联系人及电话:朱其连 139****1858
邮箱:****@139.com
五、变更后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及其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公司
联系电话:177****7952
联 系 人:蒙工
邮 箱:****@qq.com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及的网络链接及公众意见表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链接: https://pan.**.com/s/1ijFtMnWwZ46xaXElbtcmQQpwd=ah1k 提取码: ah1k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在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环评单位进行联系,联系方式如下: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包括项目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范围内的所有居民及单位。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可填写公众意见表发送电子邮件或通过邮寄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的方式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并且您的个人信息未经允许不会对外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为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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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