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 | **市浑北灌区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 |
| 项目类型 | 水利类 |
| 建设单位 | **** |
| 编制单位 | **** |
| 监测单位 | 无 |
| 地理位置 | **省-**市-**区 |
| 说明 | **市浑北灌区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项目区位于**市**区境内,本次对改造段由浑北灌区北干渠绵山路至赤山路下游290m处,起点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3°20′55.35″,北纬41°51′3.34″;****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23°20′51.22″,北纬41°51′54.71″。 本项目为改建建设类项目。 本工程的基本建设内容:改造浑北灌区全长1591m,工程主要为岸坡修复、拆除恢复工程,两岸采用自嵌式干砌砖墙护岸,左侧护岸长1371m,右侧护岸长1318m,合计长度为2689m。对施****广场休闲公园、台阶踏步、护栏、泄水槽、广场、人行道、树木等进行恢复。 本项目由护岸工程区、临时工程区二部分组成。根据现场调查数据,本工程实际总占地36110m2,其中永久占地9200m2,临时占地26910m2,占地类型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本项目建设期间工程挖填土石方总量为4.87万m3,其中挖方总量2.56万m3,填方总量2.31万m3,综合利用土石方总量0.56万m3(主要为原结构拆除土石方,拆除后的石块及碎渣运至浑北灌区六〇干渠下游段10km范围进行渠底防护),无外借方,无废弃方,土石方总体平衡,与方案设计基本无变化。项目实际主体建设工期于2025年10月开工,已经于2026年3月全部竣工,总工期为5个月。 水土保持设计总投资14.18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0.59万元。 根据《****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等文件要求,我单位于2026年9月7日召开了**市浑北灌区2025年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会议成立了验收组。 验收组成员一致认为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同意通过验收,并形成了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现对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本项目水土保持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项目建设单位反映意见。现将相关验收材料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9月7日起至2026年10月10日。 建设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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