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甲方”)参与投标的**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北部供水片区二期工程通贤、才溪、旧县分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已中标。为确保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快速组织进场施工,现****水厂工艺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选,确定中选单位。
1.1项目名称:**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北部供水片区二期工程通贤、才溪、旧县分区设计采购施工总****水厂工艺改造工程;
1.2建设地点:**市**县;
1.3招选范围和内容:
****水厂:设计规模3000m3/d。
施工范围:(1)滤池:采用分子筛处理工艺(3000吨/日规模设计),其中将石英砂滤料替换成复合分子筛滤料,增加上布水器、旋流混合器、空压机、储气罐、制水控制柜及配套管材配件等;(2)澄清池:蜂窝斜管。
采购数量及参数:根据现有设计图纸,具体工程造价以项目总结算为准。
1.4施工工期要求:
项目总工期为90日历天(工期暂定,交货及安装的具体时间根据工地现场实际进度进行动态调整),并执行主合同要求。
关键节点工期:根据实际情况按建设方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本项目施工。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有效营业执照;
(2)参选人需有实际的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3)具有履约的财务能力;
3.1****公司报名预审合格通知书的单位的供应商方可参与招选。
3.2凡报名预审合格的单位,由公司指定联系人直接发送招选文件电子版。联系人:钟先生,联系人电话:188****3206。
本项目采用的评选办法:最低价中选法 。
(1)招选暂估预算价:85万元,且参选下浮率A≥20%,即最高控制价为85×(1-20%)=68万元。
(2)参选报价B=(1-A)×85,参选下浮率保留两位小数。
(3)根据参选人参选下浮率A由高到低排列,排名****一中选候选人,依次确定第二、第三中选候选人,若两个及以上参选人的参选下浮率相同时,则以随机抽取的办法确定排序。
(4)若出现参选人少于三家时,则按到场参加的参选人,以最低报价者确定中选人。
各方报价,需要体现具体配置和各分项的工程量、单价、合价、总价。
本项目最终合同结算价按主合同最终清单及结算价×(1-主合同中标下浮率6.56%)×(1-参选下浮率A)计算,本项目承包单价和新增工程量单价均按参选下浮率A进行下浮。
5.1本项目招选保证金金额:1.7万元。未按规定提交招选保证金的参选文件将被拒绝。
5.2.提交的时间:在2026年 10月16日上午11时30****银行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5.3.招选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转账,从参选人的存款账户转账形式汇达以下指定账户:
户名:********公司
账号:8030 1300 0003 84
开户行:****营业部
转账汇款单写明:**县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北部****水厂工艺改造项目招****公司)。
6.1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选截止时间):2026年10月16日(星期五)15时30分,地点为********公司(**省**市**区丰惠路87号省水电办公楼三楼)。加急标书代写
6.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公司不予受理。
履约保证金: 1.7万元(中选方的招选保证金直接转为履约保证金)。如中选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我方签订合同或者放弃中选,没收其招选保证金。
****公司不组织踏勘现场,参选人自行组织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公司不召开招选预备会。
本次招选公告同时在 公司内网、外网发布。
招标单位: ****
地址: **市**区丰惠路87号, 邮编: 362000
联系人:钟先生 联系人电话:188****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