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徽合众管业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电力电缆保护管及相关管材配套管件和0.8万吨铁构件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安徽-淮北-杜集区
发布时间: 2026年10月13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索引号: 信息分类: 内容分类: 发文日期: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生效日期: 废止时间: 文 号: 关键词: 内容概述:
F****9581/202610-00001
建设项目环评文件(报告书、报告表)审批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2026-10-13
****办公室
2026-10-13
暂无
关于****《年产1.5万吨电力电缆保护管及相关管材配套管件和0.8万吨铁构件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6-10-13 08:27

淮杜环行〔2026〕17号

关于****《年产1.5万吨电力电缆保护管及相关管材配套管件和0.8万吨铁构件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你单位报送的《年产1.5万吨电力电缆保护管及相关管材配套管件和0.8万吨铁构件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申请审批的报告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本项目为改扩建项目,项目位于**省****经济开发区腾飞北路22号****现有厂区,依托现有20000平方米厂房和配套设施,新购置挤出机、切割机、牵引机、真空上料机、电焊机、注塑机、混料机等辅助生产设备等60台/套。**4条管材生产线,1条机加工生产线及配套环保设施等公用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将形成1.5万吨电力电缆保护管及相关管材配套管件和0.8万吨铁构件(其中,MPP电力管4000吨、PE/HDPE电力管4000吨、CPVC电力管1000吨、PVC-U电力管1000吨、管件5000吨及铁构件8000吨)的生产能力。全厂改扩建后,现有年产PE管2.5万吨、PVC管2.5万吨、双抗涂塑复合管2.5万吨的生产产能保持不变,现有双抗聚乙烯外套聚氨酯硬质泡沫塑料保温管20000吨生产能力缩减为5000吨。****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案(杜经开备(技)〔2026〕3号),项目代码为****。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额的10.5%。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经济开发区总体发展规划。

二、根据《中华人民**国生态环境法典》第八十二条“本法所称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生态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及第一百条“建设单位应当对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内容和结论负责,接受委托编制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对其编制的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书、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承担相应责任。”规定,你单位及环评编制单位**蓝之源****公司应严格履行各自职责。

三、本项目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各项污染物能做到达标排放,主要污染物排放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环境风险能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我局在受理与批前公示期内未收到关于本项目的反对意见。从环境保护角度考虑,本项目按报告表中位置、内容、规模、工艺及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可行。

四、项目建设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气防治措施。

(1)有组织废气。本项目混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TA007)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5)排放;PE/PP/PP、PE管材管件挤塑注塑废气由集气罩收集+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9)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7)排放;PVC挤塑废气、注塑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10)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8)排放;管材切割废气、焊接、打磨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TA01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9)排放;抛丸废气经自带集尘设施+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排放;喷漆、调漆、烘干采用密闭喷漆房,喷漆工序废气采用水喷淋+干式漆雾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TA006)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天然气燃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装置,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危废暂存间废气经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PP、PE不合格产品及边角料破碎、磨粉废气由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TA008)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6)排放。

有组织非甲烷总烃计、二甲苯、苯系物、氯乙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中的相关限值,氯化氢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限值;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限值;抛丸废气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限值;天然气燃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气黑度执行《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019〕56号)中标准。

(2)无组织废气。项目无组织废气通过提高车间的密封性能,严格控制系统的负压指标等措施减少污染物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限值要求;氯化氢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氯化氢”的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0.2mg/m3);二甲苯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氯乙烯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固定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 第6部分:其他行业》(DB34/4812.6-2024)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

(3)优先使用新能源汽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减少移动源大气污染。

2、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关于废水防治措施。项目排水实行雨污分流;本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处理厂接管标准后,经市政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龙河。

3、优化厂区平面布置,合理布置高噪声设备;本项目优选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振,经厂区建筑物的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轻噪声对环境的不良影响,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做到分质、分类收集、妥善处理处置。本项目产生的边角料不合格品、粉尘、废包装材料、焊渣、废钢丸等一般固废统一收集后****公司回收;废模具交由原厂家回收;项目产生的漆渣、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含油抹布、废催化剂、喷淋废水、废稀释剂桶/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固体废物在厂内的堆放、贮存、转移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管理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强化厂区建筑的分区防渗处理,落实《报告表》中对各个分区的防渗措施要求,做好危废暂存间、油漆、固化剂、稀释剂存储及液压油存储等重点防渗区域的防渗工作,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6、加强日常风险防范工作,有效防范环境风险。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

7、加强环境管理及监测。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环境管理机制,制定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加强环保设备的日常运行及维护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监测计划,定期开展监测。

8、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年排放总量核定为:颗粒物2.502吨/年、挥发性有机物2.449吨/年、二氧化硫0.009吨/年、氮氧化物、0.063吨/年。全厂废气排放总量应当符合排污许可****生态环境局核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9、采纳《报告表》中提出的其他建议及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五、建设单位须切实履行全过程的环评信息公开机制,项目审批后要做到开工前、施工过程、项目建成后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等各项信息的公开。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十一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其网站或其他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向社会公开竣工日期、调试的起止日期及验收报告,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和排污许可制度。你公司应当在项目建成后,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排污许可证,且须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排放污染物。

若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及时向我局报告,并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待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七、请区****执法大队****开发区管委会做好本项目“三同时”的日常监管工作。

2026年10月12日

抄:区****执法大队,****区管委会。

淮杜环行〔2026〕17号关于****年产1.5万吨电力电缆保护管及相关管材管件和0.8吨铁构件改扩建项目生态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1.doc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