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委员会关于**市一河两岸(岑华村至南珠高铁站)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梧发改环资〔2026〕173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9月30日 |
****委员会关于**市一河两岸
(岑华村至南珠高铁站)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改革局:
你局《关于审批**市一河两岸(岑华村至南珠高铁站)污水管网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岑发改报〔2026〕19号)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并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评估,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市一河两岸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提高污水收集率,原则同意建设**市一河两岸(岑华村至南珠高铁站)污水管网建设工程。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业主:****。
四、建设地点:**市义**岑华村至南珠高铁站段河道两岸。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建设DN800双壁波纹污水管9403米,其中跨河倒虹管道长96米,DN800双壁波纹污水管道长240米,义**沿岸DN800双壁波纹污水主干道长9067米,跨沟渠6处,污水检查井238座。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为3263.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约2687.17万元,其他费用421.38万元,预备费155.43万元。本项目资金拟通过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由建设单位向上级申请拨款解决。
七、项目单位要****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的有关规定。
八、项目建成后预计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满1000吨标准煤,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办法》****委员会令第31号),不需办理节能审查。
九、如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发生变更的,或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发生较大变更的(建设规模内容增加10%以上或减少20%以上,总投资额增加或减少比例超过10%以上),或项目超过2年未开工的,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提出变更申请或重新审批,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十、请据此编制初步设计,按程序报批。项目单位应在开工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依法办理用地、规划、施工许可、环境影响评价、防洪评价、国防光缆保护报备等相关手续。
十一、项目单位要依法合规落实建设资金,****政府债务。项目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办理安全生产相关手续。
附件:**市一河两岸(岑华村至南珠高铁站)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委员会
2026年9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市一河两岸(岑华村至南珠高铁站)污水管网建设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 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 招标方式 |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 勘察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计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监理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建筑安装工程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设备 | 核准 | 核准 | 核准 | ||||
| 其他 | 核准 | ||||||
|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发改委2018年第16号令)《**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办法》****人大常委会公告十二届第42号)等有关规定,建筑工程、安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设备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须进行公开招标。 审批部门盖章 2026年9月30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