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函〔2026〕432号),我局拟开展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14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为保证划定成果复核工作顺利进行,现进行项目询价活动。
一、项目名称
**市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14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技术服务
二、主要询价内容
就**市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14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进行报价
三、技术服务工作概况
根据《****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办河湖函〔2026〕432号),严格对照《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技术要求(2026年版)》,完成**市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14条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梳理排查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中存在的问题、明确需复核的河湖及具体问题;收集问题清单中涉及河湖的划定成果、批复规划、堤防工程资料等,根据需要开展实地勘测,与现有划定成果对比分析,记录偏差情况;对经复核确认的问题,以河流为单元,编制复核报告,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河流或湖泊管理范围划定总体情况、勘测资料、需调整的河(湖)段、调整原因、调整依据、调整前后的矢量数据成果和相关佐证资料等。在复核过程中,全过程做好数据记录和存档,明确各环节各层级经办人及责任人,确保数据有依据、责任可追溯。
四、询价工作内容
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复核并提交复核报告、矢量数据等《****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技术要求(2026年版)》(见附件)要求的成果材料。
2.项目位置:**市
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要求。
4.技术服务工作应符合国家颁发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现行的行业标准及规范,保证报告成果的技术质量,对技术资料的真实性、可靠性、准确性和所交付的成果负责。
五、报价方式及期限
1.本项目最高限价13万元,报价超出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方式:本项目以公开询价方式,由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就编制项目工作进行报价,我单位将选取本次报价最低的潜在供应商为中标单位;我单位将组织专家审查报价文件,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的基础上,比选确定**单位,签订委托合同,并将询价结果通知贵单位。
3.确认函截止时间2026年9月29日18:00。标书代写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持有有效营业执照。
2.具备独立开展河流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技术服务能力,熟悉复核成果相关要求及规范。
3.具有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测绘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商业信誉良好,财务会计制度健全;近三年内无经营活动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近3年具有河湖管理方面类似业绩(管理范围划定、幸福河湖建设方案、河湖健康评价等)。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次询价。
7.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七、报价注意事项
1.若贵单位有意参与本次询价活动,请于2026年9月29日18:00前将确认函(见附件)反馈我局邮箱,并在规定截止时间前根据本次询价服务内容报价。标书代写
2.报价单须按附件中提供的报价样单格式填写,一次报出不得更改价格,报价单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后方为有效。
3.报价文件三份,报价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报价单;(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如授权其他人参与应附授权委托书;(4)拟任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5)类似业绩;(6)服务承诺。如有其他情况需要说明的,应提供相应说明文件。
4.报价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并在密封袋上标明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密封袋上加盖单位公章,于2026年10月9日下午15:00****水利局五楼会议室现场参与比选。
单位名称:****
地址:****州路397号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0377-****2182 ****@126.com
附件7.****办公厅关于开展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8.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复核技术要求(2026年版).pdf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