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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10-12 09:29
信息来源:项目管理科(行政审批科)
******公司向本局提出申请,结合实际运营使用需求,要求对飞天谷﹒恒华数智园项目(一期)(1#-3#楼、5#-12#楼、29#-33#楼、35#-43#楼、45#-49#楼、配电房1)工程证进行变更,项目位于云山街道凯旋路以北、金兰快速路以西,具体变更内容如下:
7#楼、8#楼1层、12#楼1~4层内部布局微调。经审核,此变更符合要求。现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10月12日~2026年10月22日,公示地点为项目施工现场、****人民政府网。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公示期内,持证明利害关系存在的证据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明(法人身份证明),以书面形式向********办事处申报。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9175(****)
****2780****办事处)
公示详见:****政府网
项目施工现场
兰江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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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2日